第四十四章 八三年的大事件(1 / 1)

两人双臂互搭对方肩膀,同时交力就开始比了起来,这一下周围立刻就围上了十几名工人,在一旁大喊大叫起来。

“刘哥,来个大背跨!”

“刘哥,抱他的腰!”

这些人跟刘东来关系好,都站在了刘东来这一方。

不过卢福财看样子的确是练过,力气上虽然不如对方,但是招式上比刘东来要好一些,双腿很稳,刘东来根本就抓不住对方的破绽,两个人有些僵持起来。

“什么时候还都有这种怂人!”

刘琅心中也是满满的怒气,没事找事,不找事就浑身耐受,这种人天生就要给他足够的教训,要不然以后总是叽叽歪歪。

刘琅心里想着,担心自己的父亲吃亏,正好看到旁边地上有一块木头,大小适中非常得手,砸在对方头上既能造成杀伤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他刚要去捡那块木头,结果卢福财的那个儿子就跑到了他的面前。

“呼呼呼!”

对方有五岁左右,虽然刘琅现在只有三岁,但身体长得很快,外表看上去也有五岁左右的样子,不过对方身体同样也很壮实,个子比刘琅要高出小半头,看着刘琅龇着牙,一副挑衅的样子,一看就是一个小痞子。

“我曹,你个小屁孩还敢挡我?我连你爹都不怕,还怕你?”

刘琅这气就不打一处来,不由分说论起巴掌就是一个大嘴巴。

“啪!”

清脆的声音响起,把对方打的愣在了那里。

“你………你………你敢打我!”

对方一下子就扑来过来。

“这边再来一个!”

刘琅反手又是一个大嘴巴。

这一下直接就把对方镇住了,这个孩子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不知所措,片刻之后嘴巴一抖就哭了出来。

“哇哇………!”

一个五岁多的小孩子再痞能痞到哪里去,被连扇两个嘴巴子当场就大哭起来。

“怎么回事?”

刚才两个小孩的争斗大人都没看到,现在听到哭声两人马上分开都跑了过来。

“爸,他打我,打我脸!”

卢福财的儿子一边哭一边大叫。

“他想那石头打我,我就打他了!”

刘琅指了指对方脚下的一块石头,这石头是刚才他拿在手里的,不过被自己两巴掌给打掉地上了,现在正好背锅。

“对,刚才他是拿石头来的,这么一大块石头要是打脑袋上,还不开瓢呀!”

一旁的几个工人也是附和道。

“刚才他拿石头差点打到我,还好我躲得快。”

刘琅反应多块,一下子把自己变成了受害者。

“我……我……我没………!”

卢福财的儿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想反驳对方,可话就是说不清楚。

“卢福财,你把你儿子看好了,别总拿石头跑来跑去,要是打着别人,哼,到时候你就要倒霉了!”

刘东来冷冷说道。

“放屁,你们爷俩竟敢合起来欺负我们,今天我跟你们没完!”

卢福财气的七窍生烟,要跟李东来玩命。

“你们在干什么?”

突然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一声大喊阻止住了卢福财。

“哼,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敢打架,正好派出所说要抓人,再打都他妈的给你们送进去!”

来人是轴承厂的厂长,指着两人就破口大骂。

“派出所,我不怕,那地方我也不是没去过!”

卢福财还大喊大叫,可就在此刻,外面传来了大喇叭的声音。

“犯罪份子孙占东,犯打架斗殴罪,执行枪决;犯罪份子侯建军,犯流氓罪,执行枪决;犯罪份子刘文才,犯拦路抢劫罪,执行枪决………!”

声音震天,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卢福财听到后当场都一动不动。

“卢福财,听到没有,打架斗殴罪,你刚才就是打架斗殴吧,打呀!接着来!”

厂长看着卢福财冷冷说道。

“哈哈,厂长,我们也没打架,就是搭个跤而已,我们是好哥们儿,好哥们儿!”

刘东来笑着对厂长说道。

“对,对,我和东来是好哥们,昨天我们还喝酒来的,怎么会打架呢?没打架,没打架!”

卢福财也是大笑。

“好了,厂长没什么事我就去工作了………走!”

卢福财对着自己的儿子就是一脚,差点给踢了跟头。

“没能耐的玩意,看我回家不打死你!”

这一脚把小孩子吓得够呛,也不哭了,一副惊恐的样子跟着自己的父亲离开了这里。

“东来,最近要注意点………还有你们,平时小偷小摸不要紧,现在要是还敢来这套,听到外面的喇叭声了吗?别到时候被拉出去游街最后吃了枪子!”

“是,是,厂长您放心,我们一定注意,一定注意!”

众人呼啦一下全部散开。

刘琅听着外面逐渐远去的喇叭声若有所思,然后低下头看着手中的报纸。

“按照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

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打”开始了。

在八三年国家发动的这一场整治社会治安的专项行动,被后来的人称之为“八三严打”,这场严打规模之大、惩治之严、影响之深,绝对可以在国家历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刘琅前世对这次严打行动没有多少记忆,毕竟他当时只有三岁,家人也没有受到波及,但后来通过很多当时的书籍了解了很多,很多记录都让他记忆深刻。

这场“严打”的特点就是从重从快,本该判一年的判三年,该判五年的判十年,判十年的判无期甚至直接死刑。

这场“严打”从八三年开始,一直到八六年,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第二阶段1984年8月至1985年12月,第三阶段从1986年4月上旬到国庆节,总共历时3年零5个月。

据后来统计,在此期间,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团伙成员87.6万人,全国共逮捕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其中,光是第一阶段就逮捕102.7万人,判死刑的2.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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