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第104章:搂抱取暖
唐暮雪没有拒绝,张开手臂,让江南把她抱到怀中,温热柔软的女人身体,抱在怀里,虽然有些湿凉,可是她身上的柔软和滑腻,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江南的神经,最为难堪的是,江南感受到了自己的身体有了点变化……他想要将双腿并住的时候,这才发觉,原来唐暮雪已经坐在了他的腿上!
集装箱内那一幕,又重新再演,只不过这一次,更加令人血脉暴涨,毕竟刚才有过更加暧昧的身体接触,不过好在唐暮雪这会儿反应迟钝,神智有些迷糊。
躲在江南温暖的怀中,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江南身体的温热和健壮,那种强壮的男子气息,深深地影响着她,不过,她很快就。觉察到了异样……唐暮雪不禁心神荡漾,即使牌迷糊中,仍然觉得全身酥麻。
“江南,我有点口渴……我要喝水。”唐暮雪嘴唇轻颤,口中地气息微微喷出,喷在江南的脖子间,那香香的檀口中的气息,让江南觉得痒痒的十分舒服。她的一只藕臂,一直紧紧搂着江南的虎腰,身子半挣扎着坐起来。
“好,你别动。”江南见她要水,连忙取过军用水壶,将壶口递到了唐暮雪的檀口边,轻轻地喂着她喝水。喝了几口水,唐暮雪就不再喝了,轻声说道:“江南,我……我那边的胳膊麻了,好难受,能不能换个方向?”
江南点点头,让她翻转身子倒在自己怀中,唐暮雪将秀脸深深埋到了江南的怀中,一只玉手有意无意地抚到了江南的关键部位,触到之后,她立刻惊叫一声。处于这种尴尬而旖旎的情景之中,江南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了,低声说:“唐总,你不要乱动了,你身体内还有一部分余毒,保持安静是最好的解毒办法。”
唐暮雪低声答应着,身体不再乱动,那只玉手因为没有地方放,也只好紧紧抱住江南的虎腰,单薄的外衣,彼此之间都能感觉到对方的热度,可是这一次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什么,就这样静静地相处下去。
唐暮雪正江南怀中慢慢地睡着了。
同一时间,赢奎从军用折叠椅上站起来,说道:“无疑,我们的对手,是一名不仅武功高强,而且枪法极好的职业军人,目前他们还躲在山上,就凭他们两个人足以干掉福贾和他身边的那么多部下,这一战我们不能轻敌。”
赢奎这一次带来的这二十名荷枪实弹的佣兵。此刻全都整齐地列队在帐篷外面,他们有高有是有胖有瘦。只是无一例外的是。锐利的眼中杀机腾腾,满蕴着嗜血的光芒。只等长官一声令下,就冲上山。
身材高大魁梧,如半截铁塔一样的斯塔姆说道:“队长。你太小心了,我们这多人还怕他们俩?你快点下命令吧。”轰雷般的嗓音中,这个黑人说话有着莫大的自信。
赢奎看了斯塔姆一眼,摇摇头冷笑着道:“斯塔姆,不是轻敌,而是尊重对手,还是等等吧,先磨磨他的锐气。等雨停了,我们一起进丛林搜捕。”
斯塔姆一急,正待继续开口请求,却不料队友恩理思说道:“斯塔姆,你就不要争了,队长其实是照顾你的面子。这个小子能独自一人把福贾这么多人全干掉,身手应该也不弱,你一个人进去,搞不好就是去送死,哼!”里恩斯笑嘻嘻的语气中,满是嘲讽之意。
被里恩斯嘲笑,斯塔姆怒火中烧,吼道:“里恩斯,你他妈的说什么!你怎么也变得这样胆小怕事?”
里恩斯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斯塔姆又说道:“福贾是被他干掉了,可是也只有福贾这种蠢货,在率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才会被敌人干掉。要是我也同样能够干掉他。还有你,里恩斯,操!就你这德性,你还敢嘲笑我,信不信我揍扁了你!”斯塔姆咆哮着。朝队友龇开了獠牙,晃着碗大地拳头,恶狠狠的威胁着道。
里恩斯冷哼一声,道:“打架我可能打不过你,有种的话,我们拿起武器比划比划?”
“够了,都他妈的闭嘴!”赢奎怒斥道。他的声音不大,听起来也没有多大的威力,斯塔姆等人听了却是噤若寒蝉,面上满是恐惧之意。再不敢吱声半句。
赢奎面色阴沉道:“你们俩平日里打闹我不管,但是在战场上要是还这样不像话,休怪我不讲情面。现在所有人原地休息。斯塔姆,里恩斯,你们两个负责警戒。雨一停,我们就搜山。”
“是!”二十名全都有着四年以上佣兵生涯的冷血战士齐刷刷地答应着,然后在雨中席地而坐。任凭雨大风急,身形也是不动如山。
这二十名佣兵,外罩雨衣,脚上踩着特制的丛林战靴,手上戴着防割手套。身上穿着最新式的防弹衣,头上戴着类似防毒面具般的头盔。这种轻合金制作的头盔,不会妨碍视线,却能够最有效的保护头部。这次出击,他们全部轻装上阵,身上携带的武器是一把步枪,一把手枪,一把军刀。
这些富有经验的老兵深知,丛林战中,很多时候,用刀多过用枪,因为森林茂密。敌人可以借助强韧粗壮的树木有效的闪避子弹的袭击,而贴身近战中,冷兵器更是有数不尽的好处。所以,很多丛林战高手信赖自己手中的刀胜过枪械。
现在他们需要做的就是等待……
帐篷内,赢奎还在看着地图,斯塔姆看看里恩斯,笑了一下,说:“伙计,来根烟。”
里恩斯骂道:“你这黑猪。居然骂我,不给。”
斯塔姆又说:“那么,我们来打个赌,你说这一次,我们能不能在天亮之前干掉那两个龙国人?”
“要是雨停的话,应该有可能。”里恩斯淡淡地说道。
斯塔姆憋着嘴说:“要是让我赌,我就赌两个小时之内结束战斗,活的不敢说,敢说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我看你是想跟我打赌,那么我们就赌一万美金吧。天亮之前,能够抓到或者干掉那两个人,你就赢了。”里恩斯总觉得对手不容易对付。
斯塔姆咧着嘴吧笑道:“小子,这一次你输定了。”
赢奎没有理会他们的争论,一直在静静地看着地图,一个小时后,风雨停歇,赢奎出现在帐篷外,借着冷冷的星光,平静地望着远处丛林。视线所及之处。他的部下们身形敏捷的包抄过去,很快就消失在森林中。
雨一停,江南就推醒了唐暮雪,“唐总,你最好不要睡觉。我去干掉搜山的佣兵,但是不能保证在我杀光他们之前,他们没有人找到这个山洞。你保护好自己。只要有人走进洞来,你就开枪。要是我回来,我会先喊你的。”
唐暮雪虽然中了毒,身体乏力,但是她的神智这一会很清醒,“江南,你要小心啊。”她伸出纤手拉着江南的衣角,玉面上露出关心的神色,一想到自己两个人的命运紧紧相连在一起,脱离了身份与俗世伪装的唐暮雪,也变得像普通女子一般的柔弱。
“不要害怕。”江南见她我见犹怜的摸样,心中暗自一叹,要让唐暮雪一人守在这里,也真是难为她了。伸臂轻轻将唐暮雪拥入怀中,唐暮雪紧紧搂着他,娇躯轻轻颤抖着。江南心中蓦地一动,举手将自己脖颈上戴的一个碧玉坠摘下来。
“这是我父母生前留给我的,我带着它每次遇到危险都能够逢凶化吉。现在借给你。”江南说着把玉坠系在唐暮雪粉嫩光滑宛如天鹅般修长优美的颈项上。感受着玉坠上的温润之意,唐暮雪玉面绯红,心中蓦地有些羞涩,而羞涩过后更是莫名的安定。点点头,柔声道:“江南,谢谢你。”
江南用力拥抱唐暮雪一下,然后分开,将所有的应用器械收拾妥当,然后快步走出了洞口。唐暮雪看着江南离去的背影,突然萌生了一种生死牵挂之情,这个男人的命运,已经和她的生命紧紧的相连在一起。
江南闪身进入丛林,他必须抓紧时间,把佣兵们引开这里。热带雨林中极其闷热潮湿,二十来米高的大树比比皆是,有的树上爬满了青藤,而这些青藤之上,有时候会盘绕着可怕的毒蛇,雨林中到处都是崎岖湍急的深溪,到处都是陡峭湿滑的下坡路。满地都是已经腐烂了的枯枝败叶,一不留神就有摔倒的可能性,真可谓是处处凶险。不过,江南身手敏捷,脚上穿的军靴抓地性良好。也不用担心那比钢铁还要硬实的蒺藜刺穿鞋底。
提着半自动步枪,江南猫着腰在林间快速地跑动的。跑出一段路程后,江南俯身将耳朵贴在地面,借助一双比常人灵敏数倍的天听神耳,清晰地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杂乱脚步声。
敌人估计已经发现了自己,江南一路小跑,落地之际故意加重了脚步,在几个浅水洼与泥泞之地留下了几个清晰的脚印,还故意切断了几根拦路的藤条与树枝,这些迹象很快就会被那些搜山的佣兵发现。
江南跑出三四百米后停住身形,从行囊里取出两块帆布,将靴子囊住。然后轻手轻脚的原路返回,走了约莫五十米的路程,选了一颗五六人合抱粗的大树,将突击步枪背到身后,然后往上一窜,跳起来两米老高。抱住树干之后,再用伞兵刀刺入粗壮地树身中,借以快速攀援而上,他的动作敏捷。比之猿猴也毫不逊色。
敌人发现自己的脚印之后,一定会顺着脚印往前追,那时候,自己将会出现在她们的身后。江南摘下突击步枪,隐身在枝叶茂盛的树冠中,借着树影的遮蔽,开始耐心的等待。
两三分钟后,不远处一阵窸窸窣窣地声音传过来,两个身躯高大但是动作敏捷的大汉平端着打开着照明器械的步枪走过来,他们低着头沿着地上脚印一路前行,速度虽快,却没忘记警戒,两双眼睛随时都在四处逡巡。途径江南隐藏的大树之际,地上的脚印迷惑了他们,他们没有停留,一直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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