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那位陌生女孩的电话时,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紫幽早就去睡觉了,于是我就独自出门,开车赶到了中央大街这边,可因为之前电话挂的太急,也没问清楚她开的辆什么车,穿的什么衣服,所以我也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找她,最后我就直接回拨了她给我打来的那个电话号码,对面接的居然是个警察,好在这位警察告诉了我她在哪个具体位置。
只是在我赶到这边的时候,也没见到哪个女孩在等人,但是看到有辆大众途锐就停在路边,车窗玻璃貌似是被砸烂了,因为灯光比较暗,我也没看清楚车里坐的是个男孩女孩。
这时候,我也有点不耐烦了,索性就下车站在路边大喊了起来,我只知道那个女孩的网名叫双鱼,所以我就一直在喊着这个名字,连续喊了四五次,来来往往的过路人都快把我当成傻子了,而就在我打算放弃的时候,我看到那辆大众途锐的车门打开了。
从车上走下来一位戴鸭舌帽的年轻女孩,穿着件红色的羽绒服,里面却是很不搭配的穿着运动服,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大概是因为太冷了,她才在外面临时加了件羽绒服,只是路灯有点昏暗,我也没看清楚她的样子,不过这时候她已经朝我走了过来。
我几乎能确定这女孩应该就是双鱼了,跟我想象中的她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她之前跟我说她是个特别孤僻的女孩,甚至没有一个知心朋友,所以那时候我就在想,这种宅到极致的女孩多半是没啥气质可言的,可是眼前这位女孩的气质却让我感受到了非比寻常。
说不上是妩媚还是清纯,慢慢靠近后,我发现她长得也不差,虽然是普通的瓜子脸,普通的杏仁眸,普通的小巧嘴唇,可这么多普通加在一起就完全不普通了,尤其是再加上她那很独具一格的气质,就算是达不到狐狸精那个阶层,但最起码对男人是能产生诱惑的。
而就在我已经做好所有准备面对她的时候,她却突然在我面前三四米的距离处停下了脚步,我下意识伸手挠了下后脑袋,有点尴尬,这时候我又听到很清晰的“咔嚓”一声。
我这很损形象的一幕,被她用单反相机永久定格!
她笑容灿烂走到我面前,晃了晃挂在脖子上的相机,笑着说道:“等你哪天再次成为网络红人的时候,那刚刚这张照片可能就会变得特别的珍贵,如果那个时候我刚好饿的揭不开锅了,我可能也会考虑把这张照片卖给某家报社,做头条应该没问题。”
我很没好气说道:“你这是诅咒我?”
女孩嘴角勾起个很温和的笑容,“怎么能说是诅咒呢,你现在可是身价上百亿的民营企业家,我始终相信,不管你再怎么低调,总有一天你还是会被大众所熟悉的,到时候你就不再是以通缉犯的身份火爆网络了,而是以一个霸道总裁的身份得到所有人的崇拜,对吧?”
我有点哭笑不得,“这话我喜欢听,不过我觉得低调点总不会错。”
女孩低着头,又说了句,“我现在是身无分文了,你可不能不管我啊!”
我走到她那辆途锐旁边看了下,跟她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当然也原原本本告诉了我,还很义愤填膺的说哈尔人民不欢迎她,我没那个本事给她找回钱包手机,所以我只能给黑龙打了个电话,让他过来把车开走,去找车行换块车窗玻璃,我也跟他说了下钱包跟手机丢了的事情,黑龙虽然没敢跟我保证说能找回来,不过他说了会尽力去找。
“好了,现在也挺晚了,要不带你去酒店?”
我笑着跟她提议了句,可她显然是不想这么早睡觉,看到不远处有一家苏荷酒吧,她伸手指了指那边,笑着道:“反正都这么晚了,你不如就带我去体验下这里的夜生活?”
我向来就不怎么喜欢去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尤其是带着女孩子在身边,只是看到她那期待的眼神,我也不好拒绝,犹豫了许久后,我最终还是答应了带她进去,不过我也跟她说好了,现在十一点半,最多玩到凌晨一点就走,好在她也答应的很爽快。
今天不是周末,所以即便是这个点,酒吧也并没有到那种人满为患的地步,我跟他在靠近吧台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下,她终于取下自己的鸭舌帽,然后跟服务员要了杯是橙汁,我因为要开车,所以也只是学她要了杯同样的橙汁,不过接下来气氛就尴尬了。
第一次见面,我不太敢去正视她的眼神,也只能转头望向旁边,隔壁桌坐着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西装革履的打扮,头发梳的很光亮,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还摆了瓶很高档的红酒,多少钱我不知道,但以前在上海的时候,我见到陈雨墨喝过这种红酒。
如今逛夜场的女孩都练就了火眼金睛,她们从各个方面都能看出你到底是不是有钱人,一瓶红酒,一块表,甚至一根皮带,这些都是她们观察的细节,那些在网上买个宝马车钥匙就想来这种场子装逼的,这无疑就是自取其辱,而且那个时代也早就过去了。
像旁边这位优质的男人无疑是许多女孩搭讪的目标,可又因为他身旁坐了位性感冷艳的美女,这也导致没人敢上来搭讪,我稍微观察了会,发现他们两人也并不像是情侣关系。
许久后,坐在我面前的双鱼说要去洗手间,我本来打算陪她一起去的,只是被她给拒绝了,目送她离开后,我下意识伸手想去袋子里掏烟出来,但掏了半天只掏出了打火机,却没找到烟,估摸着是之前走得太急,忘了拿烟。
而让我没想到的是,旁边那个跟我素不相识的男孩竟然会主动跟我江湖救急,他朝我丢来一根很普通的红双喜,然后跟我笑了笑,说不用谢,行为举止特别的绅士。
我当然还是跟他说了声谢谢,然后把这根来之不易的烟叼在了嘴上。
而就在我点烟的瞬间,我眼角余光突然撇见了身旁那位男人手腕处的一个纹身,一朵颜色很鲜艳的红玫瑰,这个纹身我太熟悉不过了,因为以前我在上海那位荣先生的手臂上也见到过。
把烟点燃后,我再次转头望向他。
他跟我笑了笑,带着身边的女人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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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这家伙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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