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朝歌随着百里楚到达护城河一带。因为护城河水深足有三十尺,径宽达百米。当年建国皇帝,为了让自己的皇宫不受外来侵犯,特意花费三年时间,聘请最强的工匠,打造无坚不摧的护城河。
藩侯军在南,皇宫在北,中间隔着偌大的护城河。
其实要过护城河,只有一道石铁桥,如今被人工高高的拉起。
想过此河,还真是有难度。
看到藩侯军迫不及待要渡河过去。
护城河下养着食人鳄鱼,若要用船渡河,也是行不通。
再者,护城河外围,用皇军密密守着,不管是有人搭桥过河,还是乘船过河,都会被他们的火箭一箭射死。
“你来做什么?”伴随着一声怒吼声。
循声望去,是女皇一刀锋利锐光下去,血溅当场。
她亲自带兵上阵,威猛如猎豹。
一冲出场,身边的侯军无一生还。
以至于她脚下躺着许多死尸。
“嗖——”的一下,女皇已经进到朝歌跟前,怒斥着她,“谁让你来的?朕不是让你离开这了么?”
这是女皇前所未有的愤怒与咆哮,哦!不对,她如今已退位让贤,做太上女皇了。
“那又怎么样?腿是我的,想去哪,还是由我说了算。”朝歌凌驾在骏马之上,说着不可一世的话。
这等傲然的气势。
其实两人气势是不相上下。
女皇凌厉目光对峙,火红战袍飞扬,昏暗的天色,却被她身上的血色染红了半边天。
而朝歌高挺头颅,墨发和白装,最佳淡冷的组合,好似飞驰在冰雪之上的战神。
恰此时,“嗖”一身,朝歌飞鞭就甩了出去,扬起极为凌厉的弧度。
原来有士兵想从背后偷袭女皇。
朝歌这么一鞭子下去,直取对方头颅。一分为二,手段是如何的残烈。
女皇见到此幕,心中一颤,握紧手中的长枪。
“朕护你出去,你走啊……”这等时候了,她还卯足劲的要送她离开。
朝歌突然敞开心扉大笑了。
你确定你能护着我么?我的母亲。
这句话在心里呐喊。
但是话到嘴边,她说成了,“既然来了,就没打退堂鼓的意思,一起共进退吧?”
朝歌一跃而下,凑近女皇的背后,两人背对背,一起杀敌。
血腥的味道在愈演愈烈。
那些侯军的队伍是前仆后继的涌上来。皇军和侯军的对抗,气势越来越薄弱。
女皇一边杀敌,一边怒吼,“朝歌,你是个笨!蛋。朕让你别来,你还来。”
世间都骂女皇昏庸无道。她冷漠的身边,没有人再为她温暖的呵护了。
在最后一刻战发的时候,人人都想取她头颅,来窃取她手中的皇权。
“我——不——会——走——”朝歌逐字逐句吼回去。
“好!好!好!”就听马蹄声由远至近,“好一对母女情深的画面啊。”
只见一骏马从侯军那头狂奔过来,坐在上头的男子,冰冷而棱角分明的铠甲,士气咄咄逼人。
是百里楚!
女皇满含恨意,瞅着她一手养大的儿子。
“百里楚!我养了只白眼狼。”
男子嗤笑,“你在说笑么?我只是被你扔在皇宫一角落上的养子!”
没错!他已然知道了那个天大秘密。
女皇至始至终只有一个女儿,那就是朝歌。
而他们兄弟六个,显然就是前女皇留下来的遗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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