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金石这句话,萧遥就笑了。
其实金石所说的请教上面,也不过是个场面话,一般他这里都觉得可行了,那也是觉得不吃亏了。
萧遥让出的一分利益,已经很可观,而且沈闻道虽然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他已经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无论他多厉害,也不敢露面,否则天朝各地方警力,立即就会对他实行围追堵截,换句话说,他已经是天朝第一号通缉犯。
天下之大,已经没有他可容身之地,除非他躲一辈子,一直不出来。
因而嫁祸沈闻道,看起来是个很冒险的举动,实则根本没有后患,既然是完全得利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呢!
正如萧遥所说,野蛮军有的是不怕死的人,只要有钱,只要能够让死的人觉得值,那么就有人愿意去做这件事情,而且还大有人在!
“这件事儿,就有劳金老板周旋去帮忙了,希望在明天早上,我就能够得到答案。”
“放心三哥,这件事儿让我既然管了,就一定给你做的周到。”
挂掉电话,萧遥不禁松了口气。
抬眼望去,但见大街上车来车往,人来人走,一切都是那么有条不紊,仿佛这大街上,就算是突然蒸发了一人一物,也对这个世界,没有一丝损伤。
这让他不禁想到了自己,想到了那可怕的绝症。
这宿命的病症,迟早会要了自己的命。
等到自己死去的时候,时间跟世界,岂非也会将自己给磨灭的一干二净。
就在他思绪飘飞的时候,忽然一个电话打来,低头看去,正是张扬打的,萧遥接通,就听张扬道:“三哥,洛哥已经来了,而且带来一批兄弟。”
h市到天都,坐飞机最多也就两个小时,其中路上候机耽搁,也就是一两个小时,当时在环宇大厦出来,张扬已经通知洛林。
洛林没有任何迟疑的就去见了高欣,然后就没再耽搁,到机场乘飞机来天都。
所以这个时候,也是刚到。
想到洛林再来,天都又是他们一片天下的时候,萧遥的心里,就有一种激动,他微笑道:“张扬,慕茗将文件交给你们了吧。”
张扬嗯了一声:“慕小姐之前已经把文件交给我了。”
萧遥点头:“嗯,那行,你带着大毛,跟洛林一起,先回到玉茗商厦,我要你们先将天行规整,等收拾以后,郭涛还有王芸,也都调派过去,这里是一个更大的基地,不管人力物力,都比h市需要更多,所以不可懈怠。”
张扬应了一声,然后问道:“三哥,你不打算回来吗?”
萧遥苦笑:“这种事儿,我就插不上了手了,况且有洛林在,也不需要我插手,他比我更在行!”
的确,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一个人并非全能。
而一个看起来全能的人,并非他真的有全能的本事儿,而是他会用人。
只要你将各种有本事的人聚集在一起,为你所用,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全能!
张扬很疑惑萧遥又有什么事儿要做,不过这些事儿,他也不方便问,所以只能道:“那好吧,今晚我们就不等你了。”
萧遥:“嗯,就这样吧,你把我的意思给洛林传达一下,具体该怎么做,这一次,他心里都有数,不用我多说。”
张扬答应后,就挂了电话。
萧遥抬头看看天色,月亮已经缓缓升起,夜幕也已经逐步笼罩大地。
天都一派大都市的气象,各种霓虹依次闪烁亮起,相当繁华。
萧遥其实原先也没有目的,也打算回到玉茗商厦,毕竟那里有不少宿舍,可以供他们住宿,而且可以跟洛林汇合,多商谈一些下一步的规划。
只是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这个愿意为他付出,愿意为他等待,而且在他生死危险之间,也不曾对他背弃的女子,美莎!
对,就是美莎。
说来可笑,萧遥跟美莎的相遇,本来就有点商业性,功利性,但是美莎清纯的个性,却深深的吸引了萧遥。
她为萧遥的个性所倾倒,甚至把自己的身子给了萧遥,也不求回报,只求彼不相忘。
萧遥却从来没有把她放在心上。
也许只有在自己失落,寂寞的时候,才会突然想起这个女人,在那里找寻仅剩的一点温存。
刚刚就是忽然想到她,他觉得很对不起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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