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望远镜并非是来自后世,而是李云泽提供技术支持,由这个世界所制造出来的。
最为关键的东西,自然就是玻璃,而且还得是没什么杂质的纯净玻璃。
李云泽提供了技术,后面的事情就教给墨家的人去做。
耗费多年的时间,他们总算是弄出来了可用的玻璃,在这个时代叫做琉璃。然后又不断的打磨再打磨,损毁无数之后,终于是弄出了此时霍去病手中成色最好的这个。
嗯,玻璃作坊也是大汉的国企,很快就会大规模铺开生产玻璃制品,从而为大汉朝廷再度增加一条财源。
“这一战去了好好打。”
李云泽嘱咐道“打赢了回来,就给你封侯。”
信心满满的霍去病当即询问“陛下准备给我封什么名号?”
“你想要什么名号?”
“要威风的。”霍去病当即表态“与众不同的那种。”
“倒也不是不行。”李云泽打量着他,出声说道“不过你得打出让人信服的战果来。”
“喏!”
霍去病十六岁生日这天,李云泽设坛拜将,赐予霍去病将军印,虎符,圣旨诏书等物。
随即这位年轻的将领,就翻身上马,在马上向着李云泽行了一礼“陛下,臣去了!”
李云泽颔首点头,挥了挥手“去吧!”
大群骑兵浩浩荡荡的汹涌而去,出了长安城直奔上林苑,与在那儿集结的兵马汇合。
看着霍去病离去的背影,李云泽轻声低语“等你得胜归来,朕就封你为冠军侯!勇冠三军,天下无双!”
“若是你没回来,那朕就亲自领兵,出塞荡平胡种,为你报仇!”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储备,再加上大汉子民与来自世界各地苦工们的劳作,此时的大汉在各个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就拿骑兵来说,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推广,牧马监能够为军中提供的军马,数量何止数十万。
而且经过一代代的优生优育,以及充足的饲料喂养,这些军马一个个都是又强壮又有耐力,成为了骑兵的重要助力。
武器装备方面,向来都是被当作重点培养目标的骑兵,基本上已经普及了半身甲。
戴着铁盔,穿着半身甲,手持骑枪,背负弓弩,马背上还悬挂着盾牌,锤斧链枷马刀等备用兵器,毫无疑问的全副武装。
后勤供应更是充足到足以让匈奴人情绪失控,嚎啕大哭的程度。
出行之后,携带喂养马匹的饲料,全都是以大豆压榨后的豆渣,参上碾碎的宿苜与粟米,再撒上精盐与鸡蛋,充分搅拌后制作的饲料。
这种东西,以往的时候,黔首们过年的时候都吃不到。
至于骑兵们吃的东西,更是无限向着游牧部落靠近,以奶酪与肉干为主。
李云泽大力发展畜牧业,可不仅仅是只养马而已,牛羊养的更多。
装满了加了糖的奶酪,用盐腌制的肉干的粮食袋足有十余袋之多,专门用一匹驮马来驮运。
至于士气方面更加不用多说,汉军将士苦盼打仗已经很多年了。
打,而且还得大打,打到天崩地裂最好的那种。
多年积攒修炼内功,此时此刻终于是到了爆发出来的时候了。
霍去病先是在上林苑汇合了羽林军,之后一路西行去往陇西郡。
麾下数万大军早就已经分批出动,霍去病这儿是最后出发的。
毕竟虽然道路交通系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可也还没到能够一次性容纳数万大军一起通行的程度。
这种规模的行军,那都是分批前行,各自按照规定的时间抵达规定的地点。
正所谓延误军期,指的就是这种没能按时抵达的。
这一路上遇到郡县集镇皆过而不入,全军各部不是在赶路,就是在赶路的路上。
霍去病第一次带兵出战,自然需要立威,谁敢在这个时候耽搁军期,必然是会被拿来吓唬猴子。
一人五匹马,三天六百里,五天一千里。
第七天的时候,霍去病就带着羽林军抵达了令居塞(兰州)。
这一路上因为急行军,而折损了不少的马匹。
不过没关系,少府在令居塞这儿有整个大汉此时规模最为庞大的牧马监。
令居塞周围诸多的马场内,圈养着至少十万匹以上的马儿,随时可以提供数万匹马作为军用。
霍去病也不含糊,稍稍修整了两日,从各处马场索来了三万匹马,分配各部之后就再度踏上了征途。
过了令居塞就是黄河,大汉在这儿建有横跨黄河的浮桥。
数万骑兵与数量更加庞大的驮马群,浩浩荡荡的渡过了黄河。
在河对岸,入目所见就是巍峨壮丽的祁连山。
山脚下,则是一望无际的翠绿草原。
牧民们赶着一群群的牛羊,悠然的在草原上晃悠。
等到大地开始微微颤抖的时候,牧民们这才惊慌失措的见到了,宛如潮水一般汹涌而来的汉军骑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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