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平元年。
春。
正月。
沛国谯县,许家坞堡。
此时虽已深夜,但位于坞堡正中的五进豪宅大院中,西厢房依旧是灯火通明,不时传出爽朗欢畅的笑声。
卧房中那两丈宽的床榻正中,摆放着一张矮几,矮几上亮着一盏油灯,摆着两个大碗,一坛子飘香美酒,矮几两侧,分别是个唇红齿白的少年,以及膀大腰圆的壮汉。
少年名叫刘铄,穿一袭月白衣衫,聊到兴起时,便撸起袖子,给那壮汉瞧:
“瞧见铄右臂上的痣没?足足三十六颗,仲康啊,你可知这痣有何意义否?”
醉醺醺的许褚强睁着眯成一条线的眼,别说手臂上的痣了,连手臂都是模糊的:
“三十六颗痣而已,有何意义?”
刘铄放下衣襟,遮住右臂上的三十六颗痣,狡然一笑,神情慧黠:
“仲康可听过高祖爷刘邦否?”
许褚呷口酒,点点头:“当然听过。”
刘铄饶有兴致地道:“那你可知他腿上有七十二颗痣否?”
“知也。”
许褚吐着酒气,绘声绘色道:“据说高祖爷的母亲,梦蛟龙而孕高祖,在其出生之时,更是红光满天,七彩祥云环绕,因此称为赤帝之子。”
“没错。”
刘铄肯定地点了点头:“但是仲康,你必定不知,其实高祖爷腿上的七十二颗痣,乃是七十二地煞星,而某右臂上的三十六颗痣,却是三十六天罡星。”
“哦?”
许褚第一次听到如此清新脱俗的解释,眯着的眼线陡然睁开:“竟有此等说法?”
刘铄喉间发出轻柔的笑声:“那当然,所谓手擎天,脚踏地,这腿上的痣,对应的自然是地煞,臂上的痣,对应的便是天罡。”
嘶—!
许褚浓眉微挑,似乎信了三分:“有道理。”
刘铄呷口酒,继续忽悠:“据传当年,高祖爷正是在七十二地煞星的帮助下,才能斩白蛇起义,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创下了咱们大汉王朝。”
“可谁能想到,两百年后,被他斩掉的白蛇竟化身成王莽,欲篡夺高祖爷创下的基业,幸亏光武帝得六丁六甲神、二十八星宿的保护,这才战败王莽,恢复汉室基业。”
“仲康再瞧咱这脚底。”
言至于此,刘铄抬脚,脱掉袜子,露出左右各有六颗痣的脚底板:“左脚这支是六丁神,右脚这支是六甲神,合起来便是与光武帝一样的六丁六甲神。”
“哈哈。”
许褚仰天大笑一声,显然不信:“兄弟,你莫要诳某,倘若你真是汉室宗亲,如何混得这般凄惨,连饭都吃不起。”
的确。
许褚遇到刘铄时,刘铄正在酒肆乞食吃,蓬头垢面,破衣烂衫,若是再拄上根拐棍儿,拿个破碗,便与那叫花子一般无二。
若不是刘铄能说会道,把那酒肆掌柜哄得是一愣一愣,好酒好菜伺候着,单凭刘铄这般模样,还真未必能引得许褚注意。
面对质疑,刘铄倒是不慌不忙,淡定地摆了摆手:“高祖爷发迹前,不过泗水一亭长尔,光武爷成事前,更是躬耕乡野,无一官半职。”
“我刘铄集二人之精,自然比二人更加穷困,无业、无房、无田,浪迹天下之流氓也,此乃运数,岂是人力可逆?”
“运数?”
如此玄之又玄的解释,听得许褚有些发懵。
“难道你没听过?”
刘铄微蹙细眉,佯作好奇。
“没有。”
许褚飞快摇头。
“唉。”
“没文化,真可怕。”
刘铄叹口气,随后摇头晃脑,故作高深:“孟子云:盖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我!”
“刘铄!”
言至于此,刘铄拍着胸膛,声音洪亮:“虽是汉室宗亲出身,但也需要经历挫折与磨难,才能真正扛起匡扶汉室的重任!”
说来也真是可怜。
别人穿越,要么是汉皇后裔,要么是曹、孙、刘这三个乱世枭雄,即便最差的,那也是个四世三公的袁家子弟。
可刘铄呢?
孑然一身,穷困潦倒,百分百纯流氓。
值得一提的是,他压根不是什么汉室宗亲,甚至在他这具身体残存的记忆里,连个像样点名字都没有,有的只是一个称呼:阿狗。
若非当年从埋葬感染疫病的死人堆里爬出来时,找到个姓刘名铄的身份文牒,他或许还真就使用自己穿越前的名字了。
但熟知历史的刘铄清楚,在汉末三国这个极其讲究出身的年代里,像阿狗这样的底层穷苦百姓,根本没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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