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回到餐桌前。
格蕾还举起酒杯,聊起了葡萄酒,又从葡萄酒聊起了现代诗歌。
她还跑去房间取了一个笔记本。
说是里面记录着她上大学还有和闺蜜聚会时的作品。
胡浩南听了,当时觉得有些纳闷,电视里不是说,米国大学不是快乐教育嘛,那聚会不应该是音乐啤酒嗨起来,怎么还写起现代诗来了。
简单聊两句,才知道,快乐是属于大众的,诗歌是属于格蕾和她的那个阶层的小众的一个群体的爱好,她们定期会举行读书、诗歌、音乐、插花、慈善等等类型的聚会。
格蕾显然更喜欢诗歌,因为她聊着聊着,又举起了笔记本,炫耀起她的得意之作。
胡浩南听格蕾念了几首。
有的赞美爱情,有的感怀伤春,有的呼唤环保……
胡浩南觉得,格蕾怎么说呢,借用一句诗来说,那就是姑娘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但格蕾看起来依然很有兴致,还问胡浩南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写过现代诗。
胡浩南很肯定的回道:“没有。”
那时净顾着看球、打球了,谁还有时间研究诗歌?
“那太可惜了,要不这样,咱们来以葡萄酒为题,写首诗吧?”
胡浩南看着格蕾,若不是对方真诚的眼神,胡浩南真的以为格蕾是在故意难为他了。
这就像他拿着一个篮球,说:来,咱俩比比罚篮怎么样?
格蕾却是摇晃着红酒杯,略一沉思,念了出来:
“我把爱
和思念
装进一个木桶。
把它窖藏在心中。
那么深
那么远
……
我相信
终有日
可以将它启封。
那么浓
那么红
……”
“怎么样?怎么样?”
念完的格蕾很是高兴,连连问道。
胡浩南很想说,不怎么样。
这不就是把一句完整的话分成若干段,然后有感情的诵读出来吗?
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是不能这么说。
胡浩南连连称赞:“好球,好……”
“抱歉,好诗好诗!”
格蕾捂嘴一笑,朝他举起酒杯,“我的诗读完了,那该你了。”
胡浩南哈哈一笑道:“论打球,我还行,写诗就算了,我认罚,喝酒。”
说着胡浩南举杯邀明月,一饮而尽。
格蕾并不满意。
“不行不行,你一定得写一首,我和朋友们聚会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写的,谁也不许耍赖……”
胡浩南一边推脱,一边在头脑中思索了下,看看能否从这干枯的文学细胞中挖掘出一点东西。
这姑娘也真是的,非逼着我做个文抄公。
胡浩南苦苦思索,但书到用时方恨少,就他那浅薄的文学知识,总不能背一首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吧?
胡浩南想着,不自觉的点了一支烟,好一会儿才说道:
“格蕾,这葡萄酒我怕是写不出来了,喝酒太少,没有你那么深的体会。”
格蕾面露失望,“那算了,即兴写诗的确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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