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韩桢满意点点头,而后轻蔑一笑:“敌军是一群前几日还扛着锄头的农民,没有甲胄,没有强弩,你们需要做的,就是随我冲阵杀敌,明白吗?”
“明白!”
骑兵们再次高吼。
“出击!”
韩桢一勒缰绳,调转马头,一马当先出了军营。
千乘县距离临淄县不到百里的路程,既然张万仙能打千乘,那么就说明也能打临淄。
这也是为什么韩桢担心敢炽军可能会趁机攻打临淄的原因。
官道上,近百匹马疾驰而过,沿途卷起阵阵黄土。
古时,骑兵奔袭的速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若是一人两骑,轮流换马,一昼夜最多可行三百里。
只是这一昼夜三百里跑下来,战马基本上也就废了。
《新唐书·苏定方传》:定方选精卒万、骑三千袭之,昼夜驰三百里,至其所。都曼惊,战无素,遂大败,走马保城。
因为骑兵是有负重的,一个骑兵怎么也有一百五十斤,算上甲胄、兵器、干粮等,少说两百斤。
正常情况下,驮着骑兵一个时辰跑二十里路,是战马的极限了。
再快,战马就承受不住了。
且每隔一个时辰,就需停下,让战马歇息片刻,喂些精粮和盐水补充体力。
即便如此,骑兵在抵达目的地后,也无法立刻作战。
前几日夜里,历城郡外大战,邢万里率领的兴德军精锐之所以会溃败的那么快,就是因为急行军后,没有足够的时间歇息,匆匆应战。
不光士兵没力气,战马也没力气,跑都跑不起来,还怎么冲锋?
那有没有办法,让骑兵赶到战场后,立刻就能作战呢?
有!
便是如韩桢这般,一人三马。
一匹战马,一匹驮马,外加一匹走马。
行军时骑走马,竹甲武器等一切辎重放在驮马上,战马不负重。
临近战场后,着甲持兵,骑上战马便能立刻作战。
战马难搞,但走马和驮马却不缺,只要有钱,别说百匹了,就是上万匹也能买到。
他们上午辰正三刻出发,临近千乘县的时候,已是傍晚。
……
……
残阳如血,让原本就惨烈的战场上,镀上了一层血色。
“杀啊!”
“杀狗官,抢钱粮!”
“顶住,顶住!”
“都头,箭矢用光了!”
喊杀声、哀嚎声、嘶吼声……无数种声音糅杂在一起,于县城上方回荡。
敢炽军的军械很差,但守城一方的衙役弓手们也好不到哪去。
县中武库早已破败,能用的军械十不存一,以至于许多乡勇,一手水火棍,一手菜刀。
小武率领的十二个小队,反而成了守城主力。
千乘县毕竟是个小县城,只有东西两个城门,分兵之后,倒也勉强能守住。
此刻,小武正带领十二队士兵,外加二百号乡勇守在东城门上。
“咚!咚!咚!”
沉重的撞击声,在众人耳边回荡。
城门口,数十号敢炽军抬着一根裹着铁皮的粗木,不断撞在城门上。
两扇城门被撞的向内凹陷,若不是有千斤闸在门后顶着,只怕城门已经被撞倒了。
与此同时,不断有敢炽军顺着木梯爬上来。
忽地,一个敢炽军动作敏捷的爬了上来,手中朴刀狠狠砍在一个乡勇的脖子上。
“啊!!!”
乡勇捂着脖子,发出凄厉的嚎叫。
鲜血喷涌在脸上,那士兵狞笑一声,如同一头嗜血的野兽。
这时,一只大脚踹来。
这一脚势大力沉,直接将敢炽军士兵从城墙上跌落。
砰!
从五米高的城墙摔落,那士兵一时间竟没死,右腿呈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
口鼻不住淌血,发出阵阵哀嚎。
这一幕,仅仅是整个战场的缩影。
城楼上,小武一刀劈死一个敢炽军,高声吼道:“陈都头,箭矢送来没有?”
闻言,陈都头苦笑一声:“哪还有箭矢了,武库拢共就那么些,用完就没了!”
他乃是千乘县里的都头,领着乡勇协助小武守城。
小武气的大骂一声:“他娘的,这帮狗官只顾着贪钱!”
一个县城,竟只有不到八百支箭矢,他能不气么。
这时,一名士兵喊道:“武都头,石头也没有了!”
说话间,又有十多个敢炽军爬上城墙。
小武提刀冲上前,仗着身上的竹甲,手中凤眼刀一阵劈砍。
待解决冲上来的敢炽军后,他大吼一声:“金汁呢?熬好了吗?”
“好了好了!”
负责在后方熬金汁的乡勇连连应道。
小武招呼道:“赶紧推来!”
下一刻,五辆装着大缸的小推车,被推到城墙边,朝着下方木梯上的敢炽军倒去。
金汁就是屎尿粪水,这玩意儿被煮开之后,能把人烫的皮开肉绽。
并且金汁中充满了细菌和病菌,在眼下这种医疗条件落后的时代,一旦被金汁淋中,必死无疑。
“啊啊啊!!!”
随着金汁倾倒,城墙下立刻传来一阵阵痛苦的嚎叫。
一轮金汁倒完,趁着这个间隙,下方敢炽军再次发起攻势。
石头,箭矢乃至金汁都用完了,他们眼下只能眼睁睁看着敌人爬上来,进行惨烈的肉搏战。
“弟兄们,顶住!”
小武鼓舞一声,提刀冲向一名敢炽军。
“哒哒哒!”
忽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
小武先是一愣。
紧接着,只见远方官道尽头,冲出三十七名骑兵。
为首一人,身量高大,手持一柄马槊,身后五根破甲剑在夕阳映照下,反射出阵阵寒光。
“县长来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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