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
一阵布帛撕裂声,在丛林中响起。
声音不大,可在寂静的山林中,却格外清晰。
野兔受了惊吓,动作迅敏的蹦走了,眨眼间便消失在杂草灌木中。
孤狼也被吓了一跳,正准备转身就跑,可敏锐的嗅觉却闻到一股血腥味。
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三名披着灰袍的人影站起身,快步朝这边走来。
瞥了眼孤狼,其中一人举起神臂弩。
另一人见了,伸手按在神臂弩上,低声道:“莫要节外生枝,一条瘸了腿的狼而已,不必理会。”
说话间,三人越过孤狼走进深山之中。
一名金军仰面躺在地上,双眼瞪的老大。
一根箭矢穿透铁甲,深深扎进心口,透体而出。
一人处理尸体,一人清扫血迹,还有一人负责警戒,配合的相得益彰。
处理好现场后,三人又迅速潜伏起来。
孤狼并未走远,站在远处的小土坡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下方。
对它而言,获取食物很艰难,那具被掩埋的尸体,足以让它饱餐好几天。
半个时辰后,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
金军口中骂骂咧咧地说着契丹语,显然心情不太好。
忽地,金军发现了远处山坡上的孤狼,只见他取下腰间手弩,对准孤狼就要射。
嗖!!!
三道破风声在耳边响起。
金军瞳孔猛地一缩,正要开口大喊,就见三根箭矢从不同方向射来。
其中一根精准的射中脖子,带起一捧血雾后,深深钉在后方树干上。
领头的斥候轻声道:“老五,回去传信,就说北山主峰暗哨清扫完毕。”
“得令!”
老五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动作敏捷,穿山越岭如入平地,转眼间的功夫便消失在视野之中。
“便宜这瘸子了。”
先前打算射杀孤狼的青州军斥候,瞥了眼山坡上的孤狼,随后与队长一起继续往深山进发,占领制高点。/
斥候之间的战争,雁门关两侧的大山中无声无息的进行。
待两人离去后,孤狼又等了一阵,这次拖着瘸腿,快步朝着两具尸体跑去,享用着老天的恩赐。
……
中午时分。
距离雁门关二十里外,一支大军沿着官道行进。
一名斥候营探子架马来到中军,禀报道:“启禀陛下,雁门关周边探子全部清除。”
二十里,对于一处关隘来说,已经是非常近的距离了。
但因为明岗暗哨都被拔除,导致雁门关的守军成了瞎子。
韩桢下令道:“命斥候营原地待命,通知前军急行军,率先抵达雁门关五里处,准备攻寨!”
兵贵神速!
明岗暗哨迟迟不交接班,雁门关的守军必然会察觉出端倪,加上天气阴沉,似乎有一场春雨将至,所以韩桢不打算拖,而是趁夜一举夺下雁门关。
“得令!”
传令军立即将军令传达给前军的何灌。
得了军令,何灌立刻率领一万前军,朝雁门关急行军而去。
至于中军就快不得了,就算放弃辎重粮草,可十几门攻城炮的重量摆在那里。
二十里路,走走停停,一直走到深夜才赶到雁门关。
命令中军原地休整后,韩桢在老九等亲卫的拥簇下,架马来到前军。
经过半夜的休息,一万前军士兵已恢复了体力。
遥遥看向远处,隐约间可以看到群山之巅,一抹微弱的火光在闪烁。
那里,便是雁门关。
韩桢大手一挥:“攻寨!”
“末将领命!”
何灌年纪不小了,已过知天命之年,但此刻依旧忍不住激动。
收复燕云十六州,乃无数将领毕生的目标。
如今燕州已归,只差云州。
一旦拿下云州,必将光宗耀祖,青史留名。
……
雁门关。
城楼之上,人影绰绰。
二月末的天儿还是冷,尤其是山巅深夜,山吹一吹,能把人冻的直打哆嗦。
有经验的老兵,都会朝火把挪几步,借着火把的火光暖身子。
“都他娘的机灵点。”
胡都哥身着一席铁甲,外面还披着一件大氅。
他是萧庆麾下的偏将,本以为随着萧庆投了金人后,能被重用。
结果却被完颜宗翰一竿子支到雁门关这穷乡僻壤,整日对着连绵的群山发呆。
要说心里没怨气,那是不可能的。
但既然已经降金了,辽国也没了,还能怎么办呢?
巡视一圈城楼后,胡都哥打算回去睡一觉。
忽地,他脚步一顿,整个人愣在原地。
轰轰轰!
隐约间,似有脚步声传入耳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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