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烧鸡还是烧鸡(1 / 2)

陈逍是个非常注重生活质量的人。

比起同家境、同年龄、同性别的人来说,他算得上生活比较讲究的了。

这一点,从他还完欠款后第一时间就搬进一室一厅便可以看出来。

在吃这件事情上,陈逍也很讲究。

以前玩儿数藏的时候,每次赚到波大的他都会出去吃顿好的,现在财富自由了,也是换着花样的吃各种贵的、好的。

除了刚毕业那年要还钱,啃了一年馒头咸菜之外,在吃喝这方面,陈逍从来不曾亏待过自己。

还完钱之后,陈逍跑外卖就不愿意那么拼了,一个月赚那么三五千,这个收入显然不足以支持他经常下馆子。

于是乎,他便自己学了做饭,没事儿就换着花样给自己做饭吃。

别人做饭是为了省钱,陈逍做饭,纯粹是想吃好的、又没钱下馆子。

拿红烧肉举例,外面餐厅,一份红烧肉怎么也得三十多块钱,陈逍自己在家做,买十块钱的肉能吃到腻,三十多块都够他两荤两素再加个汤了。

自己做饭,四十块钱能买一整盆活虾,吃虾吃到饱。

三十块就能吃排骨吃到撑。

一顿足够4人份吃的大盘鸡,自己做,成本仅需二十块。

十五块能吃到辣椒炒肉和番茄炒蛋,比饭店的量还大。

十块能吃炸鸡排吃到恶心。

五块钱能吃一碗肉炸酱面。

两块钱能吃一份有青菜、有鸡蛋的油泼面。

一块钱,甚至都不需要一块,就能吃一份蛋炒饭。

自己做饭,是真的很省钱。

陈逍并非为了省钱,而是想吃好的,又想佛系上班,因此练就了一身不俗的厨艺。

懒得做饭就点外卖,想吃好的就自己下厨,既不会花太多钱,也不至于苦了自己的胃。

自从遇到云鸢之后,陈逍除了泡泡面,还没下厨做过饭——因为没缺过钱。

在不缺钱的情况下,自然是要把那些没吃过的好东西吃个爽。

不过今天云鸢主动提出来了,那陈逍也不吝啬,准备给她展示一番厨艺。

家门口就是菜市场,两人来到菜市场,在里面转悠了起来。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来买菜的人很多,人来人往,叫卖吆喝,很是热闹。

云鸢还是第一次来菜市场,很多这里卖的东西,她都不曾见过。

“陈逍,那是什么?”

“那是皮蛋,你不是喜欢皮蛋瘦肉粥吗,就是这个皮蛋。”

“那这个呢?”

“这是变蛋。”

“…这俩的区别是什么。”

陈逍耸了耸肩。

“我也不知道,反正名字不一样。”

“变蛋,陈逍会做吗?”

“会。”

“我想尝尝。”

“你…确定?”陈逍挑眉。

“嗯。”

“行,那就尝尝,不过我得先提醒你,这东西,你不一定喜欢,外省很多人都吃不来这个,我倒是挺喜欢的。”

“没事,不喜欢就丢掉,不差钱。”云鸢语气平淡,理所当然道。

陈逍一脸无奈:“浪费粮食可不好。”

“这个世界富人占据了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资源,他们提倡全民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的同时,自己浪费着穷人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资源,陈逍也是富人,富人,都浪费。”

陈逍听的都沉默了。

确实,有钱人哪怕再节约,也一定会有在所难免的浪费。

穷人哪怕再铺张浪费,也和“保护鲨鱼,守护海洋生态”扯不上半毛钱关系,别说吃鱼翅,很多人一辈子甚至都没见过鲨鱼。

陈逍叹了口气,道:“那也不能浪费粮食,无关穷富,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这样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据我所知,这首诗的作者后来成了大贪官,生活骄奢淫逸,浪费之极。”云鸢淡淡开口。

陈逍哑然,被云鸢说的都压抑了,索性也不和她讲什么大道理。

“我不管,就不能浪费,我就是不喜欢浪费,有这癖好。”

“陈逍之前还准备丢掉三十八一桶买来的泡面。”

“……那是另一个癖好,只是想试一次而已,而且我最后不是没丢吗。”

云鸢也不否认,而是道:“我要吃变蛋。”

“买!必须买!”陈逍忙不迭道,生怕云鸢再怼他几句。

之后,两人又去买了其他今天要用到的菜。

第一次做饭,云鸢报了很多个菜名,红烧肉,鱼香肉丝,烧茄子,番茄炒鸡蛋,凉拌变蛋,紫菜蛋花汤。

临走的时候,云鸢又对烧鸡感兴趣,两人又买了只烧鸡。

“陈逍,为什么烧鸡明明不烧,却叫烧鸡。”感受了烧鸡的温度,云鸢看向陈逍,认真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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