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六,是你吗?”
沈忆宸在众人议论纷纷的目光中,突然来到了一名起义军士兵病床面前,试探性的说出了一个名字。
“沈……沈案首……,不,沈提督!”
这名叫做王小六的伤兵,望着突然来到自己面前的沈忆宸,惊愕的都有些无语伦次。习惯性喊出当初在镇江河畔,第一次见到沈忆宸时候的称呼。
甚至他还拖着伤腿,准备挣扎起身来向沈忆宸行大礼,彻底忘记了对方还是敌人的身份。
“受伤就躺着别动,既然还记得沈案首,就应该知道我不在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沈忆宸把手搭在对方肩膀上,示意王小六不用起身行礼。
这番动作自然无比,言语也如同关照多年未见的熟人一般。让看到这一幕的其他起义军士兵,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心理触动。
可能就连起义军高层领袖,都很难做到如同沈忆宸这般“礼贤下士”,更别说对方还是高高在上的朝廷大官。
“不是小的还记得沈提督,是没想到沈提督,居然还认识小的!”
王小六情绪一下就上来了,数年之前在镇江河畔,自己与沈提督不过一面之缘。
如今几年过去,他还没有忘记自己的名字!
“救命之恩,怎能相忘,小六你伤势怎么样了?”
沈忆宸面带亲和笑容,然后关切的询问了一句。
本来还情绪激动的王小六,听到沈忆宸询问自己伤势,神情瞬间就黯淡了下来。
“昨日攻城被石块砸断了腿,军中缺少大夫跟药草医治,可能治好不了。”
按理说这种军中内部情况,是不可能向外人诉说,更别说这个人还是敌人。
可王小六没有丝毫的防备,一五一十的把义军难处如实相告。甚至就连站在旁边的叶宗留等人,都没有任何阻止的意思,他们对于沈忆宸几乎有着一种绝对信任。
“别说丧气话,堂堂好汉岂能残着过下半辈子,我会想办法帮你医治。”
“沈提督,你……”
当听闻沈忆宸说自己会想办法医治,王小六第一反应不是喜悦,而是不敢置信。
沈提督可是身负皇命,要来平定福建叛乱的。按常理来说自己等人越伤亡惨重,对于他越是利好消息,怎会帮助乱民叛军医治?
放在别的朝廷官员身上说出话,不是冷笑话都是故意讽刺。可这個人是沈忆宸,王小六内心中简直没有丝毫的怀疑,他相信沈提督会言出必行!
“不用多说,先好好休息,后面我来解决。”
沈忆宸再次拍了拍王小六的肩膀,便转身准备离去。
可当他望向身后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从何时起,已经有无数双眼睛看着刚才那一幕对话。
这些眼神中有激动、有诧异、有感激、也有昨晚对于“围攻”沈忆宸的愧疚。
“沈提督,你是个好官。”
对视许久过后,起义军人群中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很多东西是做不了假的,沈忆宸能记得一位普普通通的矿工,能坐在他的身边询问伤情,能说出宽慰的话语并承担起后续医治。
放眼大明,有几个官员能做到?
就算是做做样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无人去做!
但凡多一些沈忆宸这样的官员,可能就没有今天的福建叛乱!
“好官?”
听到这声称赞,沈忆宸却笑着继续说道:“昨日我听到的称呼,可是狗官。”
沈忆宸能毫不在意的说出这句玩笑话,但在场的起义军将士们,此情此景之下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不过你们说的也没错,确实朝廷狗官太多,才造成如今不得不反的局面。”
如果说前面沈忆宸的玩笑话,还能用豁达大度来解释。那么他现在都这番言论,几乎等同于承认了“叛军”的正义性。
此时要是有其他官员得知,一封上疏呈递京师,弹劾沈忆宸“勾结反贼”的罪名,单凭这句话就足以定罪!
可沈忆宸却没有在乎众人的诧异,也不担心自己口出惊人之语带来的隐患,依旧自顾自的说道:“我曾经听到过一句俗话,叫做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如今我出镇福建提督军务,战时节制福建全境文武官员。某种意义上来说,称得上是福建万民的父母官,其中自然也包括你们。”
“福建有今日烽火战乱,不是本官之过!”
“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平息战乱使得百姓安居乐业,却是本官之责。”
“不管诸位是否相信,我会竭尽自己所能,护得你们与家人的周全,并且后续能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
“这就是我来福建的初心。”
说罢,沈忆宸朝着在场众义军深深鞠了一躬,以此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愧疚跟歉意。
因为无论怎么说,沈忆宸终究是个官员,他背后代表着大明王朝。昨夜邓茂八那声声哭诉,抛开政治博弈不谈,确确实实是大多数义军都经历过的血泪史。
他们为了求生起义,不应该被定义成为罪人!
望着沈忆宸的动作,全场一片沉寂。可能福建义军谁也没有想到,能听到这番话语,能看到代表朝廷的致歉。
在场起义军很感激沈忆宸的心意,可他们却不敢相信朝廷的承诺,更不敢憧憬未来还能安居乐业。
“沈提督,我们真的还能安稳生活下去吗?”
一名头上缠着厚厚绷带,并且还瞎了一只眼的起义农民,用着细不可闻的声音,朝着沈忆宸问出这么一句话。
几个月前,他还是个起早摸黑的佃户,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吃上一碗饱饭。可如今家破人亡,自己也成了半个盲人,仿佛安居乐业的梦想已经越来越遥远。
“能!”
沈忆宸斩钉截铁的回复了这句。
不管是给对方信心,还是给自己压力,都必须没有任何的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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