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依然信奉“强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万的“吝啬者厄尔”节节败退。
格洛克对金牙很熟,他知道这个邻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盘总部在一处山堡,居高临下,监视着周边。
放眼望去,远处的北方山脉群,虽有些积雪未化,但时近五月,已经不怎么冷了。
可当进入金牙的城堡,碰见这位坐在兽皮位子上的维京首领后。
金牙的笑容,让格洛克觉着冬天还没过去。
阿尔杰撑着拐杖走过去,要跟金牙拥抱时。
格洛克暗骂,早前在聚落内,就不该听史蒙的话,应直接杀了这些人!
“欢迎你们,来自丹麦的阿尔杰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没回去丹麦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现许多强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们两人最为出色。”
寒暄后,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两人是认识的,还交过手。
既然上了贼船,那就死撑到底。
格洛克说了句,“很久不见,巴尔多,原来你还没死。”
友善开场白过后,面对围上来的巴尔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淡定,
“我可以从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来,更北面在爱丁堡那些丹法区的首领,我也有交情,可以负责联络。
杀了我,你只是多个‘头骨’可以当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窝在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须自信。
维京人讨厌孬种,即便装的,亦要装成天地不怕的气魄。
“你想要什么?”金牙来了兴趣,这话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亚也是?”金牙大笑,作为老对手,他也知道一点秘密。
“杀了史蒙,我就是孩子父亲!”
格洛克这话足矣。
此时,英格兰大地上,一场新的维京同盟降临。
“金牙”巴尔多供给本地武力。
“剑狼”阿尔杰跟“大熊”英格,联络丹麦跟入侵肯特的伙伴。
“少年”格洛克则带人招揽以前的旧部,以及同周边势力的协调。
……
格洛克进入金牙领地两天后,也是南丁使者准备进入牛颈“外围聚落”的同一天。
奥兰也在其中。
先前他还派人送了份小礼物去,主要是三十把木犁,五车小麦,跟可以制成五十件衣物的羊毛。
这是奥兰打探到史蒙心念和平,鼓励族人耕作放弃强取的想法后,临时起意的礼物清单。
这天早晨,奥兰重新打扮,把黑呼的煤碳压碎,将自己金黄头发弄的赃污。
掩盖这头太阳金发。
之后脸庞涂上土泥,身上穿的也是普通粗衣。
穿着紧身裤,破烂的皮靴,藏在队伍之中。
通俗一点说,他已经从“神颜美少年”变成“粗糙臭污的少年”。
首领贵族是南丁,他为在队伍正中。
这一次会面,奥兰给他配置一套豪华的战斗阵容。
五十位重步兵穿插队伍之中,清一色都有长剑,软甲,短刀。
另外还有二十名长弓手跟在最后,二十名持短斧跟小盾的轻步兵,保护长弓手。
二十名长茅手,五位重骑兵,十五位轻骑兵。
重骑兵身上,还三件法兰克来的锁子甲。
足足出动一百三十人数的顶配武力。
这是奥兰要给牛颈看看,白鹰领有足够力量,可以左右边界安宁,以便在接下来的会谈中,占据主动。
这次会见,选在空阔的平原地,是牛颈控制的地盘中,最外围一处聚落。
此地人口稀少,但长屋不少,足有五十多间。
曾经这里也有数百人生活着,可因战乱,又被埃拉,维京人,达勒姆三方夹击,人口跑了八成。
牛颈重新占领这里还不到三个月,尚未将此地建设起来。
秉持“耳听不如实见”的想法,奥兰打点好一切之后,评估危险很小,才亲身过来。
除了这一百多人,奥兰还命令拉德跟阿芒德各拉出五十人,在达勒姆西北处建设一处新哨塔跟简易木堡,以便将来能快速支援边境。
这一百人距离自己,不到一日路程,让危险又更加小了。
队列之内,泰坦跟四位亲兵,把奥兰同其他士兵隔开,形成一道人墙。
为了怕从天而降的战斧,奥兰前排的士兵,随时都要注意高举小盾。
“层层保护,环环相扣,众人护我,此为领主。”
南丁身边跟着一位边境走私商人作为向导。
一边走一边告诉南丁,“大人,昨日传来消息,“少年”叛变了。”
“那是谁?”
“格洛克,牛颈聚落的第二号人物。”
“还是个孩子?”
“不,他成名很早,十三岁就立下‘十人斩’的功劳,因为脸庞清秀,跟那些硬汉相比,才得到这个外号,本来应该随时间改变,
可没想十年过去,格洛克的脸几乎没有改变,还是跟当初一样,所以这外号现在单指外貌。”
“少了他,对我们此行有什么影响?”
“好事,这个人向来讨厌跟我们盎格鲁人还有萨克逊人谈条件,当初牛颈想要投靠国王陛下,边界就发生数次冲突,传闻他就是主导者之一,他的外号正好与他的手段成反比!
维京人面前,他是放羊的少年,我们面前,他是吃人的狼!”
南丁的身位跟奥兰只差十几步,奥兰也能听见他们对话。
他听得毫无波澜,这时代但凡能打一点,地位高些的人,传闻就千奇百怪。
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近来往于领内的边境商人,还传来消息,说在埃拉王廷,流传自己领内,有一头巨大无比的白鹰,它一展翅震动,声音如同大钟,提醒领人时间。
这大概出自,奥兰想让工匠们弄出一种能报时计算时间的机械沙漏。
最后不知怎么传播的,越发离谱。
骑惯了马,奥兰只能靠双腿走路,队伍还要协调,走走停停。
半天时间,才到约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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