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好奇,便接过邀请函,开口问道:“大嫂,从这里去清风镇要多久?”
那大嫂一听,顿时脸上笑出了花,“这大兄弟一看就是聪明人,听劝,这清风镇离着咱们镇不远,走路也就半个多时辰。记得若是报名,拿着我给的邀请函,可以便宜五十文钱呢。”
叶琛谢过老板,拿出铜钱付了饭钱,然后带着俩儿子,直奔清风镇。
兴许是中午水喝得多了,大壮走起路来,竟然有些摇摇晃晃的,老三手里提着钢棒,左右侦查,搞得叶琛觉得自己要是再弄匹白马,都可以当王子,不对,都可以当和尚了。
不过吃饱喝足,还是有好处的。
虽然没坐车,也很快便抵达了清风镇。
只是看了一眼,叶琛就感觉到了清风镇和朐临镇的区别。
人家镇上的人口密度比他们那里强太多了,而且他们这里的河并未干涸,上面有小船来回运输货物,估计码头的人应该不少。
俩娃左顾右盼,感觉一双招子都不够用了。
第一次见到那么繁华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很好奇。
叶琛带着儿子穿梭在街头之上,他习惯性的先看粮食铺子,招牌上的价格并不便宜,粟米又涨了大概十二文钱,排队买粮食的人很多。
至于白面和粳米没有摆出来卖,估计小老百姓也吃不起。
叶琛一扭头,就见粮食店不远处,各种头上插标的。
有卖身葬父的的孩子,年纪看起来跟三壮差不多。
有父母活不下去,准备卖女儿的,那小闺女看起来,七八岁的年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洗的很干净,身子饿的跟火柴棍似得,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恐惧的看着过往的人群。
最让叶琛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卖身救夫的。
那姑娘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大红嫁衣,手里举着个牌子,虽然看不明白具体写的啥,但是大体意思叶琛还是能猜到,只要花一两银子,就能将她娶走。
他那病重的夫君,躺在门板上,面色发青,奄奄一息。
叶琛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这便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封建社会,一场自然灾害便要沦落到如此境地。
他手里的银钱可以一口气买三五个人回去呢。
可是买回去又有什么用?
先不说自己养不养得活,就说周围起码有十几户人家都需要人救。
自己救得过来吗?
灾情越来越严重,到时候卖儿卖女卖媳妇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三壮紧紧的跟着大壮,小声说道:“大哥,我能干活!你跟爹说说,万一咱们家再落魄了,别卖我!”
叶琛瞪了一眼三壮,带着两个儿子继续往前走。
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前面就是清风镇赫赫有名的清风书院。
这个书院可了不得,据说是官府和举人老爷联名创办的,请的先生最少都是秀才。
附近镇上的孩子,但凡是有希望科举的,基本上都在这里读书。
这也是叶琛来这里的原因。
这群不经世事的孩子们,手里有钱,娇生惯养,而且他们不食人间疾苦,舍得花。
当初上学的时候,自己那些同学,就没少浪费父母的血汗钱。
就自己宿舍的舍友,家里的老父亲每天辛苦搬砖,他照样每天小烧烤吃着,舔狗当着,日子潇洒的不行。
隔三差五的还给家里打电话,要换手机,超薄的。
叶琛往前看了两眼,果不其然,抱着自己同样想法的人很多。
就在学院门口,不少小摊正在张罗着。
有卖笔墨纸砚的,有卖书册画报的,还有抱着佛像,宣扬佛教的。
叶琛将小摊支了起来,立刻有老板好心过来提醒,“大兄弟,这吃食在清风书院门口可不好卖,人家里面有食堂,饭菜做的好吃着呢。”
“谢谢提醒!”叶琛笑着说道:“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大壮那张憨厚的脸非常管用,走到不远处,一口一个大姐,将一个女老板逗得咯咯直笑,顺手借来一张桌子。
叶琛赶忙将没卖完的货品拿出来。
刚摆完摊没多久,书院里就传来了钟声。
钟声响起,周围的商贩立刻神采奕奕,露出了猎杀的气息。
没过多久,便有不少学生三五成群的从书院里走出来。
他们穿着统一的蓝色学院制服,看起来,忍不住让人羡慕。
风流倜傥少年郎。
叶琛带着两个儿子开启了吆喝模式。
“加了冰碎的冰雪冷元子,吃一口神清气爽咧。”
“提神醒脑,放松心神,保你连中三元咧。”
“我靠!”周围一群小贩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可是学院,他们在这做生意,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这一家子竟然大大方方吆喝起来。
而且,人家学生们一个个都心高气傲的,最嫌弃市侩气,他们这样会招人烦。
不少人默默的看着叶琛,心想这汉子愚蠢不是一星半点,估计以后见不到他了。
就在不少人看热闹的时候,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现了。
竟然真的有几个学生听了叶琛的话,好奇的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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