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叶家的新宅子的房顶上也升起了炊烟。
男人们忙碌了一天,就连下雨天睡了个大清早的叶琛,雨一停也带着温华和卢照凌,以及老村正等人,去检查村里小麦的生长情况去了,一直等到快天黑才回来。
赵菁菁也没闲着,白天去了鸡毛掸子作坊跟着端茶倒水,抽闲的时候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干活的。
别看赵菁菁逢人都是一副笑脸,谁干活好,谁干活孬,她都记在心上呢。
天快黑了,赵菁菁又急匆匆的赶回来,烧菜做饭,给大家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上次弄来的海鲜最后胜了一些,赵菁菁炖了一条海鱼,又煮了几条爬虾,那是小壮的最爱。
大壮回来之后,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开始收拾院子,偌大个庭院,收拾的干干净净,鸡鸭鹅喂了一遍。
家丁们的事情也很多,训练之余,上山割来不少牧草,加上豆粉和鸡蛋,好生伺候着家里的战马。
这会儿在马棚里喂马洗刷,完事儿之后还要听一阵小壮夫子的文化课。
小壮夫子虽然自己还没出师,但是教教叶家的家丁还是没问题的。
在叶琛看来,这些人,既然做了叶家的家丁,叶家肯定是要对家丁做全方位的提升,不仅仅是武力,文化修养也要说得过去。
虽然说,叶家收家丁时间不长,就有人战死和负伤,但是一来家丁是村里改变命运的最快方式,二来受伤和战死者,抚恤非常充足,遗孤遗孀,叶家按月也给救济粮,大家没有后顾之忧,自然非常踊跃的加入。
至于读书这件事情,不学习没办法,因为成绩太差,会被赶出家丁队伍。
所有有些男人就很痛痛苦,因为他回家之后,不仅因为儿子学习成绩差要教育儿子,还要因为自己学习差被老父亲吊起来狠狠的抽一顿。
二壮和三壮回家之后,三壮则按照老父亲的教导,去画山河地形图,这也是三壮养成的习惯,不论走到哪里,都记录附近的山川、地形河流的情况,甚至一些村子的人口和特产,他也一一记录下来。
二壮则端起一碗水,一饮而下,兴奋的说道:“爹,咱们的货郎生意非常成功啊!”
他迫不及待的拿出调研笔记:“我跟三壮去了朐临镇、凤凰镇跑了十几个村子,几乎每个村子都对咱们家的货物赞不绝口,咱们是不是可以适当的扩大生意..........”
叶琛提醒道:“扩大生意没有问题,但是要考虑三点,第一孙家庄的货郎年纪要么老要么小,他们能够卖货的最大半径是多少,你有没有计算?
第二点,是否有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跟我们抢生意?
第三,我们是不是要在新的市场,修建新仓储,用来储备货物,在比较远的地方就地招募商贩,然后再行贩卖。”
二壮想了想说道:“竞争对手我倒是没发现。不过,目前我巡查的都是目前咱们在做的市场,新的市场还没有去考察,先从现有的货郎之中,挑选出一部分脚力好的试一试效果,看看市场的反馈。若是效果真的不错,我们就可以修新仓。”
叶琛见小家伙还算是谨慎,就点了点头,允许他去做。
适当地给孩子加一加担子,既可以促进孩子的成长,做老父亲的又可以摸鱼,这是非常爽的一件事情。
一家人吃饭的时候,叶琛发现,今天的三壮一直心不在焉的,便在饭后,寻了个由头,带着三壮出去逛了逛。
“老三,你这是咋啦?又谈恋爱了?”
三壮腼腆道:“爹,您说啥呢,我才多大,还又谈恋爱。”
“你这孩子,忘了咱们父子间的约定了吗?有啥话就跟你爹说,别藏着掖着。”叶琛拍着三壮的肩膀说道。
在叶琛鼓励的眼神之中,三壮这才慢吞吞地说道:“爹,我想参军!黑齿长之将军说过帮我的。”
“参军?”叶琛愣了一下,一脸的匪夷所思道,“你咋忽然有这想法,就他那守捉军烂到什么地步了,你心里没数啊?”
三壮连忙解释道:“爹,不是的,您不知道,黑齿长之将军调来了一支朔方军,虽然不足二百人,但是非常精悍,他们那队伍,走路整齐划一,装备精良,看着就威风极了。
您说我要是加入了朔方军,那岂不是有朝一日,也能成为黑齿将军一样的人物?”
这就是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了。
有些孩子一辈子没出过门,见过最厉害的人物,估计就是他们村的村长了。
所以他的理想再远大,也超脱不了村长的范畴。
而有的孩子就不一样了,皇帝家的孩子,整天看着皇帝威风八面,他考虑的是,怎么干掉兄弟当皇帝。
而自己家的三壮也不差,他见过最牛的军人就是黑齿长之,所以他的理想不自觉的就成为了黑齿长之。
尽管他不知道,想要做一个黑齿长之这样的国公级别的将军有多难。
但是理想的种子埋下了。
叶琛其实不反对三壮参军,但是如果孩子非要参军,其实要考虑好几个因素,第一年龄问题,起码要等到二十岁成亲以后再说,古代参军阵亡率太高,小家伙想参加可以,起码要留个后。
第二那就是装备问题,别看现在叶家家大业大,但是要武装三壮一身铠甲和兜鍪,依然很吃力,叶琛打听过,光一身好点的铠甲,要好几千两,甚至上万两。这么多钱,叶琛光想想就头疼。
第三点,那就是站队问题了,靠黑齿长之的推荐肯定是不行的。这家伙在朝中人脉关系极差,孩子靠他的推荐,进入军中,有一个不错的起点是真的,但是万一这家伙出啥事儿,自己孩子也要跟着倒霉。
叶琛缓声开口道:“傻小子,这种事情还要藏着掖着呢,我以为是啥大事呢!”
三壮摇头道:“不是跟爹藏着掖着,今天二哥跟我说了,参军的话,如果连好装备都没有,去了战场就是炮灰,还不如先跟他一起挣钱,弄些好的铠甲,把家里的部曲也武装一下,再去。我觉得二哥说的有理,但是一想到这个过程可能要好多年,我心里就着急。”
叶琛笑了,难怪了,原来是老二已经教育过着小子了。
不过这小子也开始长大了,纯粹的画饼已经不太管用了。
“不如这样。”叶琛笑着说道:“前些日子,我跟小凡爷爷商量着在孙家庄派遣咱们的团练常驻,大约三十人左右。
那里有咱们家的仓库,里面堆满了货物,有孙家庄的老幼妇孺,都需要保护。
因为是外派,所以月钱也多一些,但是训练也更加严格,现在正需要一个队长,交给你怎么样?你可以独自带兵,又能积累经验,为将来参军打下基础。”
三壮眼前一亮,比起参军入伍,听别人指挥,他似乎更喜欢那种管人的感觉。
如果把三十人训练成精锐,那也很威风不是嘛!
他连忙问道:“我能把咱们家的部曲也带走一些吗?”
叶琛道:“当然可以,毕竟训练团练也是需要人手的。”
三壮连忙不停的点头,“爹,我一定把团练训练成为精锐,让十里八乡都瞧瞧,您儿子有多厉害。”
说完之后,他又有些迟疑,“爹,我去带着民团保护孙家庄,那家里的活怎么办?小壮需要读书,二哥要做生意,到时候就剩下大哥了,大嫂又快要生了........”
“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家里一切有爹来操持,再不行,汐月和春月也都闲着呢,可以让他们来家里帮忙。”
千篇一律最是无趣,叶琛尊重每个孩子的想法,只要他们想要尝试,他这个做老父亲的,肯定要在后面帮衬着。
至于家里的事情,顶多是自己多费费心罢了。
不能因为家里的事情多,就耽误孩子的前程,这样孩子们会难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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