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你就住在这种地方?”
赵云想起周仓对自己出身的误会,只得说出了这种窝棚的由来:
“以前,我打算独自前往洛阳求官,就想给他们寻个安生之地。听说卫烁那边在招人,就把他们临时安置在了这里。”
“啊,原来是这样。”周仓恍然。
两人跟着小狗儿,一路进入赵云的窝棚。
落座寒暄两句,罗秀儿便端来了食物。
有这速度,却是因为路氏早有准备。
在不疯颠的时候,路氏还是很能干的。
对于有着后世记忆的赵云来说,这些食物都很粗劣。
无非是混着野菜叶的稀粥,粗粮饼子,以及一些泡菜。
但对周仓来说,这已经算是美味了。
事实上,赵云没有意识到,当他完全融合了丁锐的记忆以后,他对饮食也变得挑剔起来。
一天要吃三顿饭!
面粉太粗吃不下!
粮食没煮烂吃不下!
没菜没油也吃不下!
为了让自己吃饭时不那么痛苦,赵云找铁匠打了一口铁锅,又找石匠打了两块不大的石磨盘。
这个时代,这两样东西都还没有。
至少,赵云没在任何地方见到过。
那个石磨的上下两扇磨盘,每一块都有百十斤重。
得用四个人抬着走,可谓十分折腾人。
赵云之所以收留几名青壮,原本就是为了让他们抬那两扇石磨盘!
赵云还编了些鱼笼子,遇到河流就去捕鱼捞虾。
然后,烤着吃,或者用动物油脂煎着吃。
为了得到动物油脂,赵云经常进入山林打猎。
一旦打猎,就非要猎杀一只野鸡,或者野兔。
因为!
叫花鸡很香!
烤野兔更香!
闻一闻香味,就能让人口水长流。
两世都是最下层百姓出身,他无法坦然自若地吃独食。
因此!
他吃三顿,别人也能吃三顿。
他有好吃的,别人也能分到至少一半。
虽然因为人多,大家都只能尝个味道,但也十分不容易了。
众人以前,何曾尝过如此美味?
这也让赵云得到了众人的尊敬,更是坐实了他那“大贵族”出身的身份。
故此,自从康成器加入进来,赵云就被众人以“公子”相称了。
周仓会觉得赵云这边的饭菜好吃,也就不足为奇了。
赵云端着木碗,将稀粥大口喝完,随后才吃起饼子来。
罗秀儿快步走过来,拿过赵云的碗,又给他盛了一碗。
周仓见状,忙也把自己碗里的粥大口喝完,随即望向罗秀儿。
罗秀儿当没有看见,很干脆地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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