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酒全是蒸馏过的,度数要比粮食酒高,酒水还更加清澈。
又因加入了一些甜果子,使得水果的苦味和酸味被压住。
入口清咧,回味甘甜。
这种酒不但男子喜欢,很多女子也很喜欢。
古人大都好酒,徐庶等人基本上是每天必喝。
喝得多了,酒量也练出来了。
所以,敬酒之时,他们都是分别向贾诩敬酒。
贾诩也不是没见识的。
在洛阳时,他就买过夏国的果子酒。
不过,夏国的酒运到洛阳之时,价格早已变成天价。
即使贾诩拥有不低的薪俸,也只能少少地买一些,偶尔用来解解馋。
他嗅了嗅碗中的酒味,觉得这种酒的香气更加浓郁。
又稍稍品了一点,发现味道更加淳厚,如同陈年老窖。
不必说,这酒比他在洛阳买的那种更好。
当即没有客气,也是一饮而尽。
喝完以后,只觉肚子里如同揣了一团火。
作为一名老酒客,贾诩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
连忙拿起筷子连吃几口菜,终于压下汹涌的酒意。
“哈哈哈!”慕容平安大笑着抱起酒坛,给贾诩和徐庶分别满上,同时介绍道,“文和大约不知道,这种酒数量有限,只有少数人可以喝道。”
“哦?那我今天真是好口福!”
贾诩向慕容平安点头致谢,脸上的笑容真诚了许多。
张松站起身,举起自己的酒碗:“文和,我这里也有一碗洗尘之酒!”
说罢,一仰脖子,就把那碗酒干了。
翻转碗底,没有一滴酒液落下。
贾诩爽快地端起自己的酒碗,也是一口干了。
然后又快速吃了几口菜。
张松也是埋头吃菜。
等他们抬起头来,碗里已被徐庶重新倒满了。
慕容平安又站起来,笑着对贾诩道:“文和,可还能喝?”
贾诩淡淡笑道:“你这样问,就等于是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哈哈哈……”众人大笑。
喝了慕容平安所敬的酒,自然也得喝何信所敬的酒。
一连四碗酒下肚,纵使贾诩是个老酒客,也有一些酒意上头,情绪不自觉地高了起来。
他扫视着众人,微笑道:“你们几个,是想把我灌趴下?”
徐庶笑着摇摇头:“只是担心你性格太闷,先把你的说话性致挑起来。”
“那还好,我们边吃边聊。”
贾诩举着筷子,扫视着满桌子的菜。
慕容平安指着红油肚丝:“文和,这道菜叫做红油肚丝,尝尝。”
在这个时代,动物内脏被视为不洁之物,富贵人家都不会吃。
但是!
夏国大王赵云就很喜欢爱这些东西,每次请臣子们吃饭必有这些。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自赵云以下,无论是大臣还是百姓,都很喜欢吃动物内脏。
为了得到更多的动物内脏,夏国派出大量商队,前往汉地各大城池收购。
收到的动物内脏,当场煮个半熟,装进瓦缸里封起来,长途运往夏国国内。
洛阳的一些权贵据此嘲笑夏国人,认为他们都是穷鬼,专吃脏东西。
贾诩乃是绝顶聪明的人,立即就明白了慕容平安的试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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