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几位稍等,马上就来!”小吴拿着菜单就溜了。
“王大哥,这怎么回事儿?我怎么看这个小吴对你好像很尊敬的样子?”嘴皮子最利索的余初晖,年纪虽然不大,但一双眼睛很是毒辣刁钻。
“也没什么,小吴是老板的儿子,他爸老吴是厨师,我这人嘴巴比较刁,对吃的要求比较高,和他爹也挺投缘的,在魔都也没几个朋友。
来了他家几次之后,就帮老吴提了几点建议,没想到老吴正好就借着我这几点建议,改进了他家的小龙虾的做法和烧烤的配料,这一来二去的,我和老吴就成了忘年交。”
“原来是这样啊!”余初晖和几女都恍然大悟:“那王大哥你的厨艺肯定很好咯?”
“勉强过得去,我就是嘴巴叼一点,算个资深的吃货吧!”
“那他刚才说我们是你的粉丝是怎么回事?”何悯鸿好奇的追问道。
“这就和我的职业有关了,我毕业以后,尝试着在网上写了本小说,本来是因为兴趣,没想到反响还不错,后来就辞了工作,专职写小说了。”
“因为我平时呢多数时间都是宅在家里码字,和以前的同学也都没联系,来小吴家吃宵夜也都是一个人,没什么朋友,所以小吴才会这么问。”
“写小说?”四女都有些诧异,反应最大的还是何悯鸿:“王大哥,你是作家?”
王重笑着摇摇头道:“我就是写网络小说的,勉强算是个网络作家吧!”
“那你肯定是个大神作家!”何悯鸿道:“王大哥,冒昧问一下,你写的书在哪个网站发表的?书名是什么?”
“xx中文网,《魏武轶事》”
“历史小说?”余初晖小声问道。
王重笑了笑,没接话。
“《魏武轶事》?《魏武轶事》是你写的?”那边何悯鸿还没说啥呢,朱喆反倒是先惊讶起来了。
“朱姐,难道你看过王大哥的书?”三女都有些惊讶朱喆的反应。
朱喆点点头道:“是我上司推荐我看得的,我上司对这本书非常推崇,说写的非常好,我也看了,主要说的是曹操的生平,但切入的角度十分新颖,文笔也非常好,引人入胜,关键对我很有启发。”
说话间,还不忘好奇的打量着王重,那双明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好奇。
三女都好奇的看着朱喆,但更加好奇的是王重。
“朱姐,你这么说我会骄傲的。”王重厚着脸皮道。
“王大作家,采访一下,行侠仗义偶遇读者粉丝是什么感觉?”余初晖在旁边笑呵呵的道。
“当然是高兴了,还有点小骄傲!”王重笑着道:“像我们这种网络作家,俗称码字民工,在现实生活里遇上自己的读者,还是个对自己的书推崇备至的大美女,这可比走在路上捡了钱还让人高兴。”
“王大哥你真谦虚,《魏武轶事》可是最近最火爆的书之一,我们公司领导当初还专门让人去谈出版的事情呢。”何悯鸿是在出版社上班的,虽然刚刚入职不到半年,可对于同行业的事情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可惜没谈成!”
何悯鸿这话一出,场面顿时就冷了一下。
王重微笑着道:“出版的事情,都是网站那边联系的,我就是在合同上签了个字,当了回工具人而已。”
“菜来了!”小吴的声音响起,加上王重的解释,总算缓解了几分尴尬。
“小龙虾和烤串还要一会儿,几位美女先吃点凉菜垫垫肚子。”小吴端着一盘拍黄瓜,一小盘醋泡花生米,一小盘毛豆。
“我们没点这些啊?”何悯鸿疑惑的道。
小吴道:“送的!赠品!”
“那谢谢你了小吴!”朱喆微笑着道。
“不用客气!”小吴随即看向王重:“哥,今儿不喝点小酒?”
“不了!”王重道:“几位美女明天都还要上班呢,我也有事儿,喝酒容易误事,就不喝了。”
“那行,有什么需要您再喊我!”
“你忙去吧!”
看着王重和服务员一副熟络的样子,余初晖笑着开玩笑道:“以前我们来他家吃,可从来没有过这待遇,看来今天咱们是沾了王大哥的光。”
几人一边一边吃着宵夜,一边聊着天,初次见面,聊的自然也都是彼此的情况,一顿龙虾烧烤吃下来,王重虽然不喜欢左右逢源,但他怎么说都历经了好些个副本世界,有几百年的经历,长袖善舞的本事可不差,相互之间也慢慢熟络起来。
其实王重和叶蓁蓁打过几次照面,都是晨练的时候,叶蓁蓁每天都起得挺早,坚持晨跑,王重遇上过几回,但仅仅只是打过照面,王重没有上去主动结交的意思,所以叶蓁蓁才会觉得王重眼熟。
和朱喆他们也碰见过,但次数不多。
回到2202,洗漱过后,时间还早,三个姑娘便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刷着手机,一边聊起了今天的事情。
“哇!咱们这位邻居也太厉害了把,xx中文网新晋的白金大神?整个网站也没有多少个。”正鼓捣手机的余初晖忽然一声惊呼,震惊的道。
“白金大神很厉害吗?”朱喆平时不看网络小说,自然不了解其中的厉害。
“那当然了,白金大神几乎可以说是网络作家的天花板了!”旁边的何悯鸿道:“没想到咱们邻居里还有这样一个这么厉害的大神。”
“而且《魏武轶事》只是他写的中短篇小说之一,他最近刚刚完结的那部《问道》,长期霸占月票榜,推荐榜第一位,粉丝上千万!”
何悯鸿也是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虽然略有差别,但里头的门道还是了解的比较清楚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觉得王重厉害。
“这么厉害?那他一定很有钱咯?”余初晖一脸好奇的问。
旁边的朱喆也很惊讶,虽说朱喆对网络文学不是特别了解,但她知道,不管是哪行哪业,能够触摸到天花板,站到金字塔顶端的那些人有多厉害。
“庸俗!”何悯鸿立马对余初晖进行批判:“你的眼里怎么能只看到钱呢!”
余初晖刚想和何悯鸿争辩几句,却被朱喆拉了一下,一个眼神示意了一番。
“我这种俗人,肯定没有你这么清高。”余初晖道。
何悯鸿脸上露出几分得意,当即便道:“像这种现象级的书,每个月光是稿酬和打赏,估计最少能有上百万,更别说还有影视、游戏和漫画的版权,一本书的收入,估计能有上千万。”
余初晖眼里闪烁着星星:“年收入上千万?这也太厉害了,朱姐,你说我也去写小说怎么样?”
朱喆一本正经的点头道:“你这么能说会道,文采肯定也差不了,可以试一试。”
“不过你有这个时间吗?”朱喆一句话,就把余初晖说的小脸耷拉下去。
何悯鸿毫不客气的道:“小说人人都能写,可能不是人人都能写好,都能赚大钱的。”
余初晖这回倒是没和何悯鸿争辩,因为她知道何悯鸿说的就是事实。
“打工人,打工魂啊!”余初晖感慨道:“我还是好好的做我的兼职吧,多挣点钱才是硬道理。”
朱喆抓着余初晖的手道:“挣到手上的钱才是真的,别人说的那些什么这个好,那个好的,未必就适合你。”
“朱姐,你说得对,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余初晖深以为然的道。
“不过我还真是没想到,咱们一个小小的欢乐颂小区,竟然卧虎藏龙,除了蓁蓁这个大科学家,富二代之外,咱们楼上还住着这么厉害的一个大神。”余初晖感慨道。
“确实很厉害!”朱喆点头道。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成为王大哥那样的大作家!”何悯鸿也发出感慨和期许。
“你啊!”余初晖看着何悯鸿,正要开口嘲讽两句,又被朱喆给拉住了。
要不是有朱喆这个居中调停,充当和事佬的大姐姐在,余初晖和何悯鸿怕是天天都得干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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