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斯普鲁恩斯的上司,部下,同僚,还是敌人,对这个美国海军在二战期间最优秀的海军舰队指挥官的评价都是:慎重的舰队指挥官。这个评价有两种解释,一是斯普鲁恩斯在制订舰队作战计划的时候会很慎重,二是他在指挥舰队作战时会很慎重。但这些解释都忘记了一点,那就是斯普鲁恩斯绝不缺乏冒险精神,在他确定需要进行孤注一掷的进攻时,他绝对会冒险。
实际上,采取冒险战术是当时航母舰队指挥官的一个共同特点,只是在各个名将身上表现出来的冒险程度不同罢了。谈仁皓与哈尔西这类指挥官是属于最喜欢冒险的,如果在同样能够达到战役目的的情况下,两人会选择冒险,而不是守成。而斯普鲁恩斯就正好相反,只有在没有其他办法达到战役目的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冒险,而不会在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就主动冒险。
这实际上也决定了斯普鲁恩斯的指挥特点,他会在做出决定之前做出非常仔细,慎重,全面的考虑,然后选择一种最有效的战术来完成作战行动。当然,这也包括了冒险战术。在指挥这次舰队作战的时候,斯普鲁恩斯就选择了冒险战术,原因很简单,这是达到目的的最有效的战术,同时也是他唯一的选择。
在判断唐帝国第一特混舰队与第二特混舰队在凌晨之前已经成功会师,而且距离威克岛不过45o海里之后,斯普鲁恩斯做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决定:第五舰队全南下,到达威克岛西南海域。这不是谈仁皓预料的外海海域,而是距离威克岛仅1oo海里左右的海域!
在斯普鲁恩斯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包括史密斯上校之内的所有参谋军官都反对这么做,因为这明摆着是去送死,是主动送到敌人的手里去。如果无法提前现敌人的舰队的话,那么第五舰队就彻底完蛋了。
特纳甚至还派了他的特混舰队参谋长过来。要求斯普鲁恩斯修改这个作战计划,做出更为慎重地考虑。
如同以往一样,斯普鲁恩斯会听参谋的意见与建议,但是他绝不会受到参谋的左右,他做出了决定之后,就绝不轻易的修改决定,而是会让参谋军官立即去执行命令,绝不给参谋军官任何争辩的机会。
斯普鲁恩斯做出这个大胆的决定有着他自己的想法与安排。在“第二次马里亚纳海战”之后。斯普鲁恩斯重点研究了唐帝国三位舰队司令官,特别是谈仁皓与雷少卿这两人的资料,以及他们之前指挥地作战行动,并且了解到,雷少卿之前是谈仁皓的参谋长,两人有过非常良好的配合,而且雷少卿的航空作战思想受到了谈仁皓很大的影响。
在研究了谈仁皓的资料之后,斯普鲁恩斯相信他已经了解了这个对手。在之前谈仁皓指挥的所有战役中,都透露着冒险者的精神,这与哈尔西很相似。而斯普鲁恩斯很了解他这个老友。以及前上司的指挥风格。只要给哈尔西机会,就算是全军覆没,粉身碎骨。他也会采取冒险行动,在自己倒下之前干掉对手(哈尔西指挥第第一次马里亚纳海战”时,正是如此)。那么谈仁皓为了达到目的,也很有可能采取冒险战术。
当然,谈仁皓与雷少卿在此之前表现出来地谨慎与慎重也曾经让斯普鲁恩斯有点疑惑,但这仅仅只是疑惑,作为一名优秀地指挥官,在战斗打响之前,慎重与谨慎的判断对方的行动,这是无可厚非地。而斯普鲁恩斯坚信,只要谈仁皓认为他已经抓住了机会,那么他就会采取冒险战术。而第一特混舰队提前了数个小时赶到战场,这就证明谈仁皓已经在冒险了,证明谈仁皓已经看到机会了,那么他就肯定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采取冒险战术,即在天亮时轰炸美军登6场,迫使第五舰队出战,然后利用手里剩下的一半力量来干掉第五舰队。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谈仁皓肯定会好不迟疑的派出所有的侦察机去寻找第五舰队。而在此之前,谈仁皓的每次偷袭都是在天亮之前就派出侦察机的,然后让侦察机在预定海域巡逻,搜索敌舰队的踪影,只要抓住了敌舰队就立即派出轰炸机。这是谈仁皓的指挥特点,而在斯普鲁恩斯眼里,这同样是谈仁皓地一个缺点。
在天亮前派出侦察机的好处是,侦察机在到达预定巡逻海域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起来,这样侦察机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现该海域内的敌舰队,为抢先攻击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可同样的,坏处是,侦察机将在黑夜中飞完前面大半段航程,而在这大半条航线上,侦察机将难以现*夜色*(**请删除)掩护下的海面舰队!
这就是斯普鲁恩斯要利用的一点。他在做出决定之前做了慎重的分析与计算。唐帝国舰队要轰炸美军登6场地话,那么就会在天亮前一个半小时把距离缩短到3oo海里之内,而且更有可能是25o海里,这样轰炸机在返航的时候才有足够的剩余燃料。如果唐帝国舰队在轰炸机出之前派出侦察机的话,那么侦察机在其前面大概2oo海里的航线上都将在黑暗中飞行(侦察机为了尽量的增加滞空时间,巡航度会比轰炸机的巡航度慢一些)。为了确保安全,美国舰队如果在天亮前进入到登6场南面1oo海里外的海面上的话,就算唐帝国的侦察机从其上空飞过,也很难现海面上进行了严格灯果管制的战舰!
换句话说,斯普鲁恩斯要借着*夜色*(**请删除)的掩护接近唐帝国的舰队,同时避免被那些从附近飞过的侦察机现,然后再派出侦察机,寻找唐帝国海军舰队的具体位置,在天亮之后就立即动攻击。
这个计划确实很冒险,双方的距离缩短到了2oo海里以内,都在对方的绝对打击范围(指舰队在现了对方侦察机,然后以最快的度向着最佳的方向逃逸,都无法离开轰炸机打击的范围)之内,谁先被现。那就谁先完蛋。这也是其他的参谋军官反对地原因,这几乎是一半对一半的赌博,美军没有任何优势,最大的可能是两败俱伤。如果美军舰队遭到重创的话,那么结果是登6威克岛的作战行动彻底失败。唐帝国损失了两支特混舰队,还有两支特混舰队可以调过来!进行一比一的对等消耗,这对美军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斯普鲁恩斯看到的是那一半胜利地希望。他坚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唐帝国的舰队将派出所有的侦察机。而这些侦察机在天亮前就将越过他的头顶,而不会现他,而在至少两个小时之内,这些侦察机不会返航,是他派出的侦察机将在天亮左右到达唐帝国舰队活动的海域,他就可以立即组织进攻,干掉唐帝国的舰队,胜利的机会绝对不只有一半,在斯普鲁恩斯的眼里,他有八成地把握获胜!
在唐帝国地侦察机出后不到一个小时。就有两架侦察机从第五舰队上空飞过。如同斯普鲁恩斯所预料的那样,这两架侦察机根本就没有转向,也没有出任何的无线电信号。一直在向北飞行。在五分钟地时间里,舰队的所有参谋军官都捏着一把汗,那两架侦察机的飞行员只需要向下面看一眼,就能够看到海面上被月光映照成灰色的战舰(实际上,这个现机会是很小的,侦察机在巡航时的高度在25oo米以上,而在这个高度上,很难现夜间海面上的战舰,大部分飞行员会将战舰误认为是起伏的波浪,或者是暗礁。或者是在浮上海面换气的鲸)。
在唐帝国的侦察机过去之后,斯普鲁恩斯立即下令侦察机起飞,前往他预测地唐帝国海军舰队活动的海域搜索目标。为了增大搜索的成功率,斯普鲁恩斯把四艘航母上的48架侦察机,还有巡洋舰上的二十多架水上飞机全都派了出去,在九十度范围之内进行大密度搜索。这其中,编号为第二特混舰队,并且随后就回了电报。
直到这一步,斯普鲁恩斯都没有做错。可他在安排侦察机的航线上出了一点小问题,同时忽略了他之前的一道命令带来的影响。在安排侦察机地搜索范围的时候,为了尽量提高现唐帝国舰队的几率,他将侦察机的航线间隔设置到了最小,同时担心唐帝国舰队会把打击登6场的距离缩短到2oo海里以内(这时候双方的距离仅第一批起飞的美军侦察机会在夜间飞完这1oo海里),斯普鲁恩斯还在奇数侦察航线上安排了一架水上飞机,这些水上飞机起飞的时间完了半个小时左右。也就是说,斯普鲁恩斯安排的是密集侦察,而不是拉网式侦察!另外,斯普鲁恩斯忽略了他让登6舰队与炮击编队(此时这支编队里仅有四艘巡洋舰有六艘驱逐舰而已)撤出登6场带来的影响。
斯普鲁恩斯这个失误几乎是致命的,而这个时代的海战实际上比的就是谁犯的错误少,谁犯的错误没有带来致命后果。按照斯普鲁恩斯的侦察安排,当美军的侦察机到达巡逻半径上的时候,其最东面的那架侦察机已经在快向东转移的第一特混舰队的西面大概25骸里处了,而侦察机飞行员的目视距离在2o海里之内(绝大部分时候,能达到1o海里就已经相当不错了)。换句话说,斯普鲁恩斯安排的侦察范围实际上没有覆盖到已经开始转移的第一特混舰队!
当然,导致这个错误的因素很多,实际上斯普鲁恩斯也不可能预料到谈仁皓会在预感到危险之后全与第二特混舰队脱离,更不会预料到第一特混舰队不是向南转移,而是向东转移(斯普鲁恩斯安排的侦察机的搜索半径都达到了第二特混舰队同时向南转移的话,都会被现)。当然,交战双方的最高指挥官都犯了错误,而这也是斯普鲁恩斯犯的唯一的一个错误。
在收到了侦察机回的电报之后,斯普鲁恩斯没有迟疑,立即命令一半的轰炸机起飞,立即前往轰炸第二特混舰队。直到此时,斯普鲁恩斯仍然坚信他的战术安排是正确的,而且其他的参谋军官也开始相信司令官了。接着由珍珠港来的情报更证明了第二特混舰队的位置,美军设在几个岛屿上的无线电监听站接收到了唐帝国第二特混舰队出的无线电信号,而位置正好与侦察机现第二特混舰队的海域符合(有点马后炮的味道)。
斯普鲁恩斯派出的这批轰炸机是分别从两支舰队出的,其中从第51特混舰队出的有36架sBd,3第52特混舰队出的轰炸机晚了半个小时起飞(联络通信的时间),出动的有36架sBd,3o架TBd,以及24架F4u.换句话说,斯普鲁恩斯实际上派出的也是两个机群的轰炸机,间隔时间差不多半个小时,而且这两批轰炸机都有足够的护航战斗机。
让轰炸机起飞之后,斯普鲁恩斯立即让剩下的轰炸机做好了起飞准备,他并不知道第一特混舰队与第二特混舰队的具体位置,因此判断第一特混舰队有可能在第二特混舰队的屁股后面,所以侦察机还没有现第一特混舰队,但要不了多久就会现第一特混舰队了。因此,斯普鲁恩斯让剩下的轰炸机做好了起飞准备,而他并不知道,这道命令实际上是他自救的唯一办法!
现在,斯普鲁恩斯开始等待更多的消息与战果报告了,当然,他也不知道现在谈仁皓也正在算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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