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发展制度(2 / 2)

但是直属于杨松的部门在下面的官吏看来,天生就比其它部门高半级。

杨忠负责天启县的行政管理,下辖:

卫局:周泽,负责治安、巡察、侦缉。

户局:魏冬,负责民政、户籍。

农局:方庆,负责农、林、渔、牧。

工局:张玉,负责工业、矿产。

而商局、医局、吏局、驿局和兵局都还没有人选,还要进行招考补充官员才行。

商局负责商业;医局负责医院诊所、防疫;吏局负责吏员的招考和人事管理;驿局负责邮政、驿站、交通;工局区别与军工局,负责民用工业和矿产开发。

卫局就是还是和以前一样负责城市治安巡查,和户、农、工、商一样,都是改变了一下名称而已。

镇级一样分为领主直属部门和镇长管理部门,镇级除了不设立直属的军部、近卫、科技局合地方的吏局,其他一样,但称所,属于所级。

经过调整后的行政制度更加完善,县级成为主要的行政等级,镇级作为次要辅助县令管理。

而且镇级的官吏也要重新招考,原来官吏职位也要调整。

其实下面还有设立“村”这个行政等级,根据规划,“村”这个等级的管理其实由各个村的百姓进行自治,推举拥有德望的担任村长。

但还是只是设计而已,现在的领地只有一个海军村,而且经过重新编制后,会重新升级为海军镇,这样领地目前就没有“村”这一级了。

而且就算是城外的两个据点,也只是临时的休息之所,不是固定居住点,也就没法使之变为村了。

县级的吏员的编制以五人为标准,根据部门需求调整。比如卫局,周泽负责管理,下面还要设捕头和捕快,而且数量需求很大,所以暂时定为五人一队,共三队十五人,捕头三人,捕快十二人。

“制度已经很完善了,接下来就是把空缺填补上,朱熹和杨忠你们两个共同负责这次招考,最后把结果汇报给我,招考过程我会让监察和领卫进行监督的”。杨松说道。

“遵命,主公。”几个负责人回道。

“以后镇的主官称镇长,下属所的主官称所长,同样,县的主官称县令/长,下属局的主官称局长,吏员称名即可,所有官员称呼以官职称呼,废除“大人”的称号。比如对于我的称呼,可以称我为领主,废除“主公”的称谓”。杨松继续命令道。

看到众人都有不解的神情,杨松于是解释道:“领地已经废除奴仆制度,“主公”之称表示你们还是我的家仆,称我为“领主”则表示你们是我的属下”。

“主公…不是…领主英明!”

“嗯,记住,不允许拥有私兵、家奴,可以招收护卫,杂事可以招收佣人,制定契约,一切以自愿为主,禁止限制人身自由!”杨松郑重道。

“遵命,领主!”

杨松决定把握这次机会,废除一些不好的制度和陋习,比如奴仆制度和私兵制度,又比如:

“以后凡我华夏子民不得对官下跪,下官对上官、官员对君主都不得下跪,以作揖之礼代之,此乃陋习,从今改之。”杨松非常严肃威严的命令道。

杨松也知道,如今他发布的一些命令会遭到质疑,一些思想和这些“古人”有很多不同之处,无法理解,但他作为后来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待问题就变的明了很多。

趁着现在领地初始,就像一片白纸,可以让他随意绘画,不然等以后各方面固化、积重难返以后再行改革,到时候所要付出的代价可就不只是眼前的质疑和不解了。具体有什么后果可以参考文艺复兴。

这次制度的制定也有为以后的私有制进行铺路的打算。

……

“关于杨忠汇报土地开荒没有效果的问题,大家有什么建议没有”。杨松转回主题。

其实杨松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概,他让众人建议,是想看看是否有所遗漏和差错。

作为君主,他现在已经成长了很多,学会了很多。

“禀告领主,属下建议……”

经过探讨,规定新开荒的土地归开荒人所有,并减免三年赋税,但是最多每人只能拥有二十亩,多余开荒田地由官府按市价统一收购。

由于现在领地士兵不能强制拉人,为鼓励当兵,规定当兵者由官府奖励十亩田地或者等值其他用途土地或者不要土地可以用等值物质代替,这十亩是额外的,不计入个人拥有田亩数。

至于为什么是二十亩,这个数字并不小了,要知道这个时期可没有机械化耕作,一个人二十亩的土地没有人帮忙其实是忙不过来的。当然,这只是耕种的田地数,其他用途的土地规定又不相同。

畜牧用地就很多,每人有五十亩,林业用地每人三十亩,其他用地根据用途不同规定也不同。当然这是暂时的,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这些条文杨松让写进《天启暂行法典》,形成法律法规,以养成官员法治的观念。

杨松这么做,主要是防止土地兼并,中国古代的改朝换代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土地兼并导致百姓没有土地耕作而造成生存问题而引发的。

以后进行工业化,这些土地有可能就没人耕种或者不够使用,到时再通过官府的宏观调控进行市场化资源分配,虽然现在还没到这一步,但是杨松已经在做预期的计划了——这就是他的成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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