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今天逛了一圈,但除了在烈火丹找到一些线索外基本一无所获。
一个多月的时间的确太久了,足够很多人忘记很多东西。
他没有感到多少失落。
他出门之后就来到了自家的侦探社。
这里没有多少改变,天网安保事务所的标牌吊挂在大门之上。
他径直的走向二楼,里面加了不少文职人员。还有一些坐在沙发暂上擦枪的枪手。
他走到二楼,自己的办公室并没有人,他转了一圈才发现兰伯特在自己左手边的小房间里处理事情和文件。
约翰推门进去,他头也不抬的说道“把东西放在桌子上。”
“打扰到你了吗?”约翰出声问道。
“嗯?”兰伯特意外的抬头。
“约翰?哈~难得你有空过来。过来回忆一下在这边处理事情的感受?”兰伯特放下手中的文件打趣道。
“还是你来好了,平时都这么忙?”约翰看着桌上的文件问道。
“并没有,今天是那些毛皮公司下个月的大概订单还有一些小公司的运货文件登,需要我过目签字,平时也就在这边喝喝咖啡,到点下班。”兰伯特闲暇的说道。
“那还好,如果天天那么忙,我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可能不太安生。”约翰笑呵呵的开始给兰伯特发烟。
“我这次过来想问一件事情。”约翰点燃烟深吸了一口后说道。
“什么事情?”兰伯特点头问道。
“黑水镇的大劫案现在是警局里的谁负责?”约翰直奔主题。
兰伯特听到后思索了一下“现在好像不归警局管了,贝勒当时的人手也不足,所以就丢给了平克顿的侦探们。反正他们也因为悬赏开始追杀他们,一举两得。”
“平克顿的侦探么,嗯~那具体是谁?”约翰没有意外的点点头,因为达奇在悬赏榜上已经高达一万两千美金。
而被抢劫了十五万的康沃尔又开始资助他们全力追捕达奇,他包揽了平克顿侦探在追捕达奇时的所有费用。
而黑水镇的警局也乐见其成,反正当时警局抽不出更多的人手去追捕达奇,所以也乐见其成的用一个合理的价格把案子丢给平克顿侦探。
所以在追捕达奇的这件案子上,平克顿侦探社如果真的抓捕了达奇,它们最后获得的悬赏可能会高达两万美刀,这还不算期间的开支。
“这个要查一查,你稍等一下。”兰伯特说完就起身离开了这。
兰伯特刚出去不久就给他端来了一杯咖啡。
“在查了。”
随后两人聊了一下侦探社最近的业务发展。
侦探社最近的确比较有名气,因为它负责的黑水镇这些小案子处理的都很出色。
虽然在很多不关注的外人看来,最近警局破案神速都是黑水镇警局的功劳,但稍微了解一点的人都清楚这个已经发展的不错的侦探社存在。
警局出钱赚平民的名声,侦探社出人赚那些有点身价的人的名声。
虽然侦探社在警局身上不可能赚到钱,甚至还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警局的小案子也不是那个谁都能接的。
平克顿侦探社不愿在黑水镇的小案子上花费精力,这才让天网捡了个漏。
随着侦探社的名气,兰伯特在接触那些公司的时候也的确得到一些重视,但重视程度当然不够。
不过没事,侦探社的目标是那些平克顿侦探社看不上的小型公司,还有那些不太愿意付支付高昂费用的中型公司。
这个战略点是约翰在公司开始承接业务的时候给兰伯特的意见。
‘大公司看不上我们很正常,把目光放在小公司上。它们出不起请平克顿侦探社的钱,那我们收费也尽量便宜一些,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跟我们合作。黑水镇除了平克顿侦探社,有能力承接的也就是我们了,黑水镇的中小型公司肯定会被我们吃下。’
聊了大半个小时,以为年轻带着金丝眼镜的文职人员拿着一沓文件资料走了进来。
“先生,资料查到了。”
“嗯,放下吧。”兰伯特出声说道。
等他离开后约翰随手拿起这五六页A4纸张的资料查看。
都是最近关于平克顿侦探社的动作。
约翰发现负责处理达奇追捕的是侦探社的一支精锐大队,队长叫奥恩。他手底下有三支小队,一共十五人。
这位叫奥恩的队长的资料很耀眼,战绩辉煌。
而黑水镇的平克顿侦探社负责人叫安德鲁.米尔顿。
“怎么,对他有兴趣?”兰伯特看着约翰深思的模样问候道。
约翰点点头,绅士?烈火丹说得人可能就是平克顿的人。
“兰伯特,你在帮我查一个人。”
“谁?米尔顿?”兰伯特试探性的问道。
“不是,是一个四五十岁的牛仔,喜欢穿着十几年前流行牛仔装扮。身材消瘦,喜欢带着大檐绅士帽。”约翰描述了一下这人的长相。
迈卡见劳伦的两次都是和劫案准备工作有关,这可能是来自达奇的授意,所以和劳伦见面没有多少问题。
唯一可能有问题的就是去见这个身材消瘦,喜欢穿十几年前流行的牛仔服的人。
查出他是谁可能也就知道了迈卡的目的。
“就这个?”兰伯特觉得信息有点少。
“他在蜥蜴酒吧出现过一二次,你让人去查查。”约翰又加了一句。
“好吧,时间可能有点久,大概需要一两天的时间。”兰伯特点点头。
“好,这个点了,一起回去?”约翰看了看窗外已经是日落西山了。
“恩。”兰伯特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要下班了。
两人回到庄园已经是六点,差不多也到了饭店。
而约翰前天则是从那群华裔十个厨子中找来了两位据说是来自广州和苏杭的传统厨子,来自家后厨做晚饭。
粤菜他本人是非常喜欢的,清淡。而浙菜,名气大嘛‘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古语他还是听过的。
虽然哈特手艺不难吃,但他毕竟只是个军队厨子,真要说好也不尽然。
在约翰看来西式餐桌来来回回就那几样算得上好吃,跟华夏的饮食文化根本没得比。
这也是为什么,他出门来来回回都是吃哪几样最贵的,也就那些他感觉好吃。
当然,他吩咐过最开始肯定是先让这两位厨子做几样正经一些的,口味没那么重的,等这群人吃喝惯了,到时候在全系菜上。
一开始做什么内脏大餐让这些人吃,他们能在餐桌上直接吐出来。
所以最开始的菜色,约翰吩咐以排骨,大腿肉,鸡肉以及鱼肉为主。
至于怎么弄,两厨子办法自然多的是。
两人也很诡异,约翰为什么那么懂他们那边的菜,这当然得不到回答。
别说,这两天大家好对于这种来自东方的饮食文化还是很能接受,因为比较正常。食材都是他们日常吃的,就是做法不同。
这两天这些东方菜都吃的比较干净。
所以今天约翰特意吩咐两位传统的厨子一人在多做三样正常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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