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南的确蛮喜欢这样的环境,前段时间,林向南去燕京,云静晗就带林向南去了一家咖啡厅,那家咖啡厅也是以音乐为特色,让林向南感觉很舒服。
“大少,不破费。”郑荣光连忙摆摆手说道:“你能赏脸吃这顿便饭,是我郑荣光的荣幸。”
旋即,郑荣光又很感激的看了袁吏一眼。
他很明白,袁吏说这些话,是在帮他,用最近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神助攻。
下了车,林向南就戴好墨镜,然后一行三人,走进了这家餐厅。
一走进餐厅,悠扬的歌声就让人的心境,瞬间平息了下来。
从音效来听,餐厅配置的音响绝对不便宜。餐厅装潢虽然不高档,但很有格调,不过整个餐厅就一层,没有包厢,只有隔间,所谓隔间就是靠大厅两边的餐桌,一前一后用精美的花雕木板隔开,俗称雅座。
大厅中央,有个很大的舞台。
“大少,每到中午或是晚上,都会有人来这里唱歌,而且这些人唱的歌都很好听。”郑荣光笑着解释道。
“有意思。”林向南笑着说道。
不难看出,林向南的兴致很高,因为林向南就喜欢这的环境。
也看得出来,郑荣光能选择在这种地方吃饭,肯定是对林向南的兴趣爱好,进行过深入了解。
有这么一份心,就很难能可贵了,就说明他心里,足够尊重林向南。
“大少请坐。”郑荣光订的是个雅座,走进雅座,郑荣光连忙请林向南先入座。
林向南坐在最里面的位置,袁吏则坐在林向南身边,郑荣光坐在两人对面。林向南之所以坐在最里面,是因为他需要把墨镜摘下来。不过来这家餐厅吃饭的,都是懂音乐,喜欢音乐的,否则的话,这里消费这么高,没人愿意花这么多钱来这里装比。
所以这些人用餐的时候,都是在享受音乐,很少有人东张西望,如此一来,林向南被发现的概率,当然也是极低的。
但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林向南觉得,自己还是尽量低调比较好。
听着餐厅播放的轻音乐,林向南感觉自己心情都好了很多,就连关于辛无命的问题,林向南都暂时没有去想。
郑荣光本要林向南点餐,林向南让郑荣光点,郑荣光也没推辞,他来过这,知道这里的特色菜是什么。
很快,就点好了餐,饭菜上得很快,林向南不喜欢喝酒,吃饭也很安静,因为音乐实在太好听了,郑荣光也没有主动说话。
以他极高的情商,他自然知道,只要这顿饭林向南吃高兴了,比说什么拍马屁的话都管用。
“现在,有请我们的新月,为大家献唱一首《时光恋人》。”这时,大厅中央的舞台,一个中年男子走了上去,然后拿着话筒说道。
“好!”
顿时,鼓掌声一片。
而林向南,这一刻却猛地愣住了。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这家店的老板。”郑荣光笑着解释道:“而且这个新月,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唱歌也极其好听,在这里很有名气,很受大家欢迎。”
“新月是哪两个字?”林向南看着郑荣光,就急声问道:“你快告诉我。”
郑荣光被林向南的剧烈反应,弄得很是惊讶。
袁吏也不明白,林向南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当然,他要是知道昕月的存在,就能理解了,不过有关于昕月的事情,林向南从来没有跟袁吏说起过。
“新鲜的新,月亮的月,大少,你怎么了?”郑荣光看着林向南,惊讶说道。
“哦。”这一刻,林向南神情很是黯然的应了一声。
“我怎么这么傻,五年前,昕月死在我的怀里,刚才我竟然还会以为,她还活着。”林向南在心里想道。
但是想到这些,林向南的心,就如同刀割一般剧痛。
昕月的死,是林向南的内心,一辈子都无法抹平的伤痕。
看林向南不想多说,郑荣光自然也不好多问。
郑荣光用询问的眼神看着袁吏,袁吏也报以很茫然的眼神。
旋即,林向南就转过头,看着舞台中央,等待着那个叫新月的女孩出现。
很快,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白色衬衫,黑色女仔七分裤,白色帆布鞋的小姑娘,抱着一个吉他就走上了舞台。
而当林向南看着这女孩儿,他的神情再次震惊!
这一刻,林向南的心也在剧烈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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