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二十七日,文华殿,朱由检召集阁臣、九卿,以及三法司和太常寺相关官员,处理钱千秋案。
这件案子是温体仁重新提起的,朱由检首先询问他:
“温卿参钱谦益受钱千秋贿赂,以‘一朝平步上青天’为关节,犯下科场舞弊之罪。”
“这件事可有实据吗?”
温体仁毫不犹豫地道:
“臣参钱谦益的罪名,字字都是实的。”
朱由检继续问道:
“钱千秋案刑部已经结案,难道还有疑问吗?”
温体仁反驳结案一说,回道:
“刑部将金保玄、徐时敏问罪,钱千秋却逃了,并不曾到官,此案怎算了结?”
朱由检闻言点头,认可这个说法。涉案的主犯逃了,当然不能说结案。
所以他转向钱谦益,询问道:
“温体仁参卿受钱千秋贿赂,以‘一朝平步上青天’为关节,可是真的么?”
钱谦益当然不承认这件事,急忙辩解道:
“臣于天启元年典试浙中,一时号称得人,初不闻有钱千秋之事。”
“到京复命之后,才知道钱千秋一事,当即上疏参他,现有奏案在刑部。”
朱由检听到回复还没有说什么,温体仁径自插话,语气咄咄逼人,责问钱谦益道:
“钱千秋逃了,徐时敏、金保玄是中间人,在刑部亲口说和钱谦益有关,这件事如何赖得过?”
钱谦益继续辩解,回道:
“臣不敢多辩,现有卷案在刑部。”
“钱千秋试卷原是真定府推官郑履祥取的上卷。臣为总裁,不能遍阅,只看他七篇文字,又看他后场也通,不曾看到结尾七字。一时疏略之罪,臣不能辞。”
只承认失察之罪,想要把这件事糊弄过去。
朱由检对此当然不满意,询问苏茂相道:
“对于钱千秋案,刑部有什么话说?”
刑部尚书苏茂相回道:
“此案是在天启二年审判,臣当时尚未到刑部,不曾见过案卷。”
“如今刑部审判职权移交大理寺,案卷也在移交,一时难以把案卷找出来。”
朱由检暗暗点头,觉得苏茂相识趣,看出自己是想借这个案子发挥,所以没有把案卷拿出来——
否则案子定了,朝堂上还有什么好争的,自己还用什么拿捏钱谦益?
所以他没有责怪苏茂相连个案卷都找不到,说道:
“移交案卷是大事,这件事一定要办好。”
“大理寺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分门别类编号,存储好这些案卷。”
“以后所有案卷要分密级,供不同级别的人查阅。”
“除了永不解密的,其它案卷根据密级划分,在十到三十年内解密,允许公众查看。如果将来印刷技术成熟,可公开印刷出版。”
“所以大理寺的断案要慎重,要经得起时间检验。”
“刑部和都察院要做好监督,不要让大理寺和地方衙门胡乱断案。”
告戒了三法司一通,朱由检继续说钱谦益的事情,询问群臣道:
“你们说钱千秋的案子,算是结案了吗?”
温体仁把案子重新提出来,当然不承认已经结案,一口咬定道:
“钱千秋不曾到官,当然不算结案。”
钱谦益否认这种说法,认为已经结案:
“钱千秋其实到官,臣岂敢欺皇上。”
两人各执一词,又没有案卷作证,朱由检无法分辨谁对谁错,询问阁臣道:
“你们说钱千秋案结案了吗?”
阁臣中现在没有一个东林党,当然不会偏向钱谦益,反而对这个回到朝中便兴风作浪的东林党人有些不满,没有人为他说话。所以他们敷衍道:
“案卷找出来后,这件事就明白了。”
意思是把这件事推后,留待以后再说。
朱由检也是这个意思,想要用这个案件牵住钱谦益,避免刚回到朝堂的官员以他为首,反对自己在年前定下的政策。所以他询问其他臣子道:
“卿等还有意见吗?”
群臣大多没有意见,唯有太常寺卿李标,作为钱谦益的上级,不得不为他辩解两句,说道:
“科场舞弊之事,实与钱谦益无干。”
朱由检对李标这个太常寺卿还算尊重,认真解释道:
“朕也希望无关,否则浙江的举人秀才,就要闹起来了。”
“为了明正视听,朕决定让大理寺重审此案。将此事查得清清白白,以免世人误解。”
又向钱谦益道:
“钱少卿,朕不是要针对你,而是乡试的事情太大,必须有个说法。”
“你也不想背着嫌疑,以后被人在后面指指点点吧?”
钱谦益想说这件案子已经结了,根本不用再审。但是又知道既然被温体仁提起来了,就必须有个结论——
否则他就要一直背着嫌疑,让人以为他参与了钱千秋科场舞弊案。
所以对皇帝的说法,他只能承认,说道:
“臣无能,在乡试时失察,以致犯下过失。”
“请陛下责罚!”
朱由检见他认罚,对此微微点头。他既然启用钱谦益,就没想过把这个人重新赶回去,回家乡培植影响力。所以他下令道:
“你的过失是有的,先罚俸三月、闭门思过三月,检讨自己的过失。”
“三个月后,钱千秋案的究竟,应该审出来了。”
“要不要继续处罚,由审判结果决定。”
没有被判罢官、也没有其他惩罚,钱谦益心中一松,知道皇帝是小惩大诫,三个月后审判结果出来,他多半会没有事。毕竟钱千秋案已有定论,只要他坚持之前的说法,就能从中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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