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民间高利贷(1 / 2)

第371章民间高利贷

李衡眺望过去,前面有许多人正在排队,而且不止排了一条。

“前面去看看。”

不多时,李衡带着人到了前面。

人群还在议论,每一个人脸上都有着紧张之色。

“老丈,这是作甚?”李衡上前询问道。

那个穿着破旧布衣的老头转身打量了李衡一眼,有气无力地说道:“当然是借钱。”

“借粮?”

“没饭吃了。”

说完,就不理会李衡了。

佃客按照提成分一部分粮食,但这部分粮食很少,根本不够吃。

所谓籴米就是抬高粮价。

青苗法就是朝廷通过建立常平司,囤积大量储备粮。

在丰年适当抬高价格籴(di)米,防止谷贱伤农。

只不过他所建立的常平司,是用来平衡货币过量导致粮价暴涨的。

李衡从关中回来之前,就跟诸葛亮提到了建立常平司。

民间高利贷的对象就是老百姓。

也就是“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

在宋朝小农经济发展之后,地主和农民变成了佃租的关系,地主不需要像三国时期这样养着佃客了。

在荒年适量降低价格粜(tiao)米,平抑物价,拯济百姓。

李衡倒是想起来了,古代这个时候的确有这种现象。

诸葛融眯着眼睛看着前面的麦田,说道:“现在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去年存的粮食大概是吃完了,新的麦子尚未成熟。”

唐朝建立的青苗法主要还是为朝廷创收。

例如纸钱发行过量,粮价大涨,常平司就向民间出售大量粮食,回收一部分货币,增加民间粮食量。

创收的利润点来自民间高利贷。

王安石改革青苗法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为大宋朝廷创收。

这样粮价就会有所下降。

等到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时候,重点改革了青苗法。

等到唐代的时候,出现了青苗法。

等到四月青黄不接的时候,没有粮食吃的农民,就只能找地主借钱买粮食。

在粜米时价格不能低于本钱,有可能会有所盈利。

地主一般给的月利息是百分之三十以上。

佃户知道还不起,但又必须得借。

地主知道佃户还不起,没指望全部还,能还多少还多少,不能不还。

地主利用这种方式把佃户固定在自己的田里,让佃户终身无法脱离。

所以,这是控制佃户的一种经济手段。

这在唐庄园经济崩溃之后的宋明清是非常常见的。

王安石的青苗法是从民间高利贷那里把贷款权抢过来。

王安石讲究利出一孔,由各地官府给百姓贷款,百姓把钱还给官府。

官府从中赚取利息。

青苗法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大宋王朝的权力者得到了一个敛财的工具之后,就变成了嗜血的怪兽。

李衡看了一眼诸葛融,疑惑道:“之前荆州也是如此吗?”

“每年如此。”

李衡道:“编户齐民的粮食也不够吃一年?”

大宋朝那是小农经济时期,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兼并前所未有,大部分人沦为佃户。

佃户粮食不够吃,可是这個时代,除了编户齐民就是部曲,没有佃户。

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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