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朱翊钧身居深宫,对诸事皆不闻不问时,内廷和外廷之间的纷争愈演愈烈。
与此同时,辽东的后金迅速崛起,频繁出兵南侵,向明军发起攻击,辽东战争爆发。
万历四十四年(1616 年)正月初一,后金政权正式建国,成为明朝的一大威胁。
自此,明朝在辽东的局势日益恶化。
尤其是在东征援朝战争和矿税使高淮扰乱辽东之后,辽东边境空虚,军民生活困苦,物资供应艰难,再加上明神宗用人不当,明军屡战屡败。
万历四十七年(1619 年)三月的萨尔浒之战中,明军四路大军,有三路全军覆没,损失九万兵力,败局已定。
辽东战争每年需要耗费约四百余万两银子,为了支付这笔巨额军费,朱翊钧自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后三次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加征田赋,这一举措被称为“辽饷”。
明末的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加派自此开始。
然而,加派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投身于反对明朝的浪潮中。
朱翊钧也因此情绪低落,忧心忡忡。
万历四十八年(1620 年)三月,朱翊钧因长期沉溺于酒色,加之辽东战败和国事困扰,终于一病不起。
七月二十一日,神宗在弘德殿驾崩,享年五十八岁。
二十二日举行丧礼,二十三日颁布遗诏,命皇太子朱常洛继位。
九月初十日,尊神宗为神宗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庙号神宗,十月初三日,神宗被安葬于定陵。
隆庆六年(1572 年),朱翊钧即位,关于早朝这一仪式有了折中的变通之法。
大学士张居正奉旨安排,每旬逢三、六、九日早朝,余日免朝,以便年轻的皇帝有更多时间研读圣贤经典。
此规定已执行近十五年,而后,奉旨免朝的日子愈发增多。
与此同时,其他礼仪,如各类祭扫,皇帝也常不能躬亲,而遣官代祭。
事实上,神宗的早朝,即便依规举行,也较前代简省许多。
先是早朝地点鲜少在正殿,且通常情况下,早朝官员都集结于宣治门,而非经午门,所有骏马驯象的仪仗也尽皆减免。
其次,御前陈奏也渐成形式,因所有陈奏内容均已书面上呈,仅有需全体官员知悉之事,才会在早朝时宣诵。
自万历九年(1581 年)至万历十年(1582 年),张居正未曾请假,始终坚持办公。
次年二月,张居正旧疾复发,虽经名医诊治,然其自知“精力已竭”,“不过行尸走肉罢了”!万历十年(1582 年)六月二十日,张居正病逝。
朱翊钧为之辍朝一日,赐予张居正无上殊荣:谥文忠,赠上柱国衔,荫一子为尚宝司丞,赏丧银五百两。
然而,两年之后的万历十二年(1584年)八月,朱翊钧在都察院参劾张居正的奏疏中批示道:“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管制言官,蒙蔽我聪明。专权乱政,欺骗主上忘恩负义,谋划国家不忠。本会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且免去全部法追论。”
此时张居正一家已经被抄家,张府的人口中,一些老弱妇孺因来不及退出而被困于张府,饿死十余口。
张居正八十岁的老母亲,还是在首辅大学士申时行的请求下,才得以留下一所空宅和十顷田地。
估计张居正恐怕万万想不到,他在死后竟然会遭到自己一手扶持的神宗如此无情的惩处。
朱翊钧这种一百八十度的态度大转变,既是他长久处于张居正约束下的发泄,同样也是他树立自己权威的开始,推倒张居正,他的皇帝权威才能树立起来。
从万历二十年(1592 年)至二十七年(1599 年),朝鲜遭受日本侵略,王京沦陷,八道已失七道,仅剩靠近明朝边境的义州一带尚存。
朝鲜告急,恳请明朝出兵援助,“求援使者,于道上络绎不绝”。
朱翊钧深知唇亡齿寒之理,遂决定派兵赴朝,援朝抗倭。此战争断续绵延,历经七年有余。
最终,因丰臣秀吉去世,日本将侵朝日军撤出朝鲜,明军获胜而归。
万历十七年(1589 年),播州宣慰司使杨应龙发动叛乱,朱翊钧遣兵平叛。
这场战争断断续续,直至万历二十八年(1600 年),最终以明军八路进兵,四月大捷,平定杨应龙之乱告终。
万历四十六年(1618 年)四月十三日,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举兵反明,建立后金政权。
女真攻克抚顺,震惊朝野。
万历四十七年(1619 年),辽东经略杨镐四路进攻努尔哈赤,于萨尔浒之战大败,四万余人战死,开原、铁岭沦陷,京城燕京震动。
朱翊钧任用熊廷弼镇守辽东,屯兵筑城,方才稍微稳定了东北局势。
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旨在纠治田制混乱之弊。
此乃继朱元璋之后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地清丈。
朱元璋时期的那次大清丈,与“赋役黄册”相配套,编造了“鱼鳞图册”,为明代田赋征收奠定了基本框架。
然而,至明中叶以后,“鱼鳞图册”已面目全非,赋役征派日益不均,国家赋税收入日减,“私室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田亩清丈势在必行。
与明代其他重要经济改革相同,此次清丈亦首先自东南沿海地区发起。
万历六年(1578 年)十一月,朱翊钧下令在福建试点。
其核心问题在于改变有田者不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
由于朱翊钧态度坚决,张居正指导有方,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万历八年(1580 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工作完成后。
神宗与张居正顺时而动,乘胜追击,即刻下令全国清丈。
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八项规定,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
至万历十年(1582 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之期基本完成,总计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
部分地区还重新编造了“鱼鳞图册”。
此乃明代田制与赋制的又一次综合整治,成效显着。
然其不足之处在于,部分地区为“求亩多”,不实事求是,采用小弓丈量,导致新的“虚额”出现,加重了小民负担。
自张居正死后,朱翊钧开始通过向各地征收矿税银的方式,增加内库的内帑。
在此以前,内库主要收入为金花银,即依靠南直隶地区的田赋。
不过内库所有收支最终仍由户部负责,并对皇帝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干预和管理。
矿税银除补贴内帑用于宫廷膳食以外,更多则用于国家开支,尤其是边镇用钱。
如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初四日,甘肃巡抚田乐上疏,因河西地区边疆用兵需数十万钱粮,请拨内帑,朱翊钧批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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