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程乐贤的杀人动机(1 / 1)

陆铭本身就没有穿制服,相反一身相对宽松的运动服,削弱了那种威严感。

陆铭慵懒的打着招呼:“程学长,我们又见面了,那天打碎了一支颜料试管,真是很抱歉。”

程乐贤瞥了一眼陆铭:“我记得你,你是柠珞的朋友,没想到你居然是一个条子。”

陆铭一脸的懒散:“朝九晚五,混口饭吃!”

“你画的画倒是非常不错。”

“对了,上次你画的那幅‘夜店的女郎’的那幅画,卖出去了么。”

程乐贤一副傲气十足的样子:“还没有!”

“不过,不是我卖不出去,而是没到我合适的心理价格!”

陆铭点点头:“对了,你刚才说你要画一个女被害者面对凶手的画,这种画也有人收?”

程乐贤面对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滔滔不绝:“当然了,现在这个社会,越是猎奇的画作,越是有人收。”

“而且还是高价了收!”

“我画夜店的女郎前一幅画,叫做食尸徒,在底下拍卖场,被拍卖到了30万。”

“对于我这种还是在学校尚未的美术生来说,这是一笔天价的财富了。”

“而且,那场拍卖会上你知道拍卖的最贵的画卖了多少钱吗?”

陆铭好奇的问道:“多少钱?”

程乐贤伸出了五根手指。

陆铭好奇的问道:“50万?”

程乐贤脸上露出一种带有疯狂的笑容:“500万!500万港币!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数字的交易。”

陆铭突然一转画风:“所以,你在将油画画到一半的时候,去杀人,是为了找灵感?”

程乐贤随即摇头:“当然,不是,我的天赋还用……。”

程乐贤说到一半,突然闭住了嘴,面容由兴奋变向了铁青,由铁青变向了狰狞。

程乐贤发现自己居然被套话了。

陆铭轻描淡写的解释:“不用意外,通过现场的勘察,以及两次接触,我可以确定你是一个非常自负的人。”

“哦,如果你让我举一个例子,你还记得刚才我问你夜店女郎那幅画,是不是还没有卖出去,。”

“你的回答是‘不是我卖不出去,而是没到我合适的心理价格!’”

程乐贤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一个微小的失误都能被陆铭抓住。

陆铭微微一笑:“不要惊讶,刚才只是聊聊天而已,你真正的杀人动机是因为房子的问题吧。”

听到陆铭的话,程乐贤的瞳孔里面明显闪烁出了震惊的神色。

陆铭不自觉的搓了搓手:‘我的判断没错,这个家伙根本没有接受过情绪调整的训练。’

陆铭表情面并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一副自言自语的样子:“我知道你很好奇我是怎么注意到你的杀人动机的。”

“因为你的一句话暴露了你。”

程乐贤追问道:“什么话?”

陆铭又是扬起了嘴角:“还是我不小心打碎你颜料管那件事。”

“玻璃管的颜料被我打碎在地面上。”

“我说抱歉弄脏了你的地面。”

“而你的回答却是没关系,地面本身就很脏,不用……。”

“你说了一半停下了,因为你看到了地面上,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脏。”

陆铭双手抱胸:“对啊,一个经常画油画的画手地面上应该到处都是颜料才对。”

“毕竟,谁都有不小心的时候,或许将调色盘撞翻了,或许将颜料盒撞翻了,或许将颜料撞翻了。”

“这都有可能,因为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精密的机器。”

“如果,一个工厂生产‘人’这种工业产品,合格率不会高于十万分之零点零零零一。”

“一次两次或许还想收拾,但是时间一长,就会懒得收拾,任其发展。”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因为你是在出租屋里面,这间屋子或许没有居住多长时间,因此地面上不会拥有多少颜料。”

“对啊,这是一间出租屋,你是刚搬到这里不久的,那么之前你那一间被颜料涂满了的房间在哪里。”

“我最开始是认为,你或许是为了上大学,搬到了距离学校近的地方住下了。”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只不过,我调查的结果,却和我最初的想法大相径庭。”

“你曾经的家,或者叫做房子,在香江新城建设当中被推平了,并且你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不仅如此,你还收到一份社区里追加租金的欠款单。”

陆铭从自己的文件夹里面拿出来一张欠款单的复印件:“这张欠款单,是我在第三位被害女律师的档案里面发现的。”

“欠款单里面写到,由于你的父母对于房屋私自扩建,因此要追加地租和违约金。”

“所以,你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要给社区交一大笔钱。”

“不仅如此,这位叫做童妙的女律师还每天追着你要欠款。”

“并且,威胁你,如果你再不交,就起诉你!”

“所以你起了杀心。”

程乐贤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

陆铭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靠在椅子上,一副十分悠哉的样子。

“我们就先说一下最近发生的案子,玛丽被害案。”

“这件案子,大致与你前七起的案件手法相同。”

“你在酒吧里找到了一位长相还算可以,却价格低廉的应召女郎,出钱要包对方一周的时间。”

“经过讨价还价,应召女郎的马夫答应了下来。”

“你把应召女郎带到了旅馆之内,应召女郎本以为是要做生意。”

“没想到,你却想要让应召女郎做你的人体模特。”

“已经收了钱,没有办法反悔,应召女郎只好答应。”

“因为,你要求对方是扮做一位夜店女郎的样子,眼神中要展现出醉酒后的那种迷离。”

“要维持这种状态,肯定需要一定量的酒。”

“所以,每天那名应召女郎都是醉醺醺的状态。”

“这,便是你在整个案件当中使用的第二个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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