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大堂中,一群人围坐在大堂两侧,唯有王天禄一人坐在主位之上,面对沉重抑或暴怒的兄弟们沉默不言。
他们这群兄弟……太难了。
温宁的感觉并没有错,他们并非如同一群曾染血的战士,而是确确实实,就是本该在战场上杀敌的边疆士兵。
三年前,王天禄背着行囊从戎,远赴边关成为一名士兵,想要为国效力,投身沙场奋勇杀敌。
然而现在当朝独大,边缘小国皆是蝼蚁的情况下,何来什么战事?
兵营中仅有肉池酒林,醉生梦死。
王天禄甚至在来到兵营的半个月后,亲眼看到自己的长官去边疆另一侧掳了一位异族小姑娘来,不顾那姑娘以死相逼,自己享用完后,还分给了其他弟兄。
那异族姑娘,最后自然是死了。只挨到了第二天傍晚,就一命呜呼了。
王天禄被叫去处理尸体,说起来处理,也不过是将尸体扔到野外喂野狗而已。
他走进帐篷的时候,那姑娘身上不着寸缕,浑身的青紫和大小伤口,面目狰狞,尚还大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见王天禄迟疑,身后的十夫长抽了一鞭在他背上。
“墨迹什么!赶紧弄走,晦气死了!”
王天禄低下头,强忍着怒火,找了一个空地儿将惨死的异族姑娘好生掩埋。
他这人一腔铁血,不是趋炎附势之辈,自然得不到那些人的欣赏。
但他也懂得隐忍,哪怕不受重视,也矜矜业业。
然而,若是能天随人愿,也不至于落草为寇。
难得来兵营一次的副将领突然到来,兵营中的千夫长聚集了一下,商讨如何送上大礼。
此时,一向与王天禄等正直之辈的不合的一位百夫长献计,说可以狩猎。
这苍茫的边疆草地自然没什么动物可猎,这狩猎,猎的是人。
近百名士兵被安排背上红心靶子,往草原上逃窜,能逃掉的或许会得到一声漫不经心的夸奖,但是逃不掉的,注定死在那群禽兽的箭下。
王天禄成了猎物的一员。
到了这一步,王天禄彻底死心,连夜联系了他交好的一帮兄弟,逃出兵营。
有了先例在这儿,其余迟疑出逃的士兵也相继离开。
大约三百余人,在分散逃跑后的两个月,有了第一次联络。
兵营正大发指令,重赏逃逸的士兵,王天禄他们无法进入城镇抑或其他需要身份的地方,只得在各地占山为王,建立山寨。
为了不连累家人,王天禄连家都不能回。
若是一直如此,各地儿的寨子迟早能够步入正轨,形成势力。
然而,其中一处山寨被当地的官府发现逃兵身份,只得举寨迁徙,目的地便是最近的大王寨。
而且这动静,迎来官府的注意,也不过是早晚之事。
王天禄哪怕不算爱面子的人,也无法直白吐露大王寨的窘境,无法拒绝那群弟兄的投奔。
“我会想办法先弄钱,钱三他们应该还有半个月才到,还有时间。”王天禄最后定言,阻止了其他的近乎争吵的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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