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人,听闻,罗汝才、李自成的联军数十万人正云聚开封。
汝州,正是连接开封的关键州府。
现如今,罗戴恩这老狗虽然已是残兵败将,苟延残喘于汝州地界。
可流匪本就是一体,再加上罗戴恩是大匪罗汝才的叔父,流匪联军又岂会坐视不管?
恐怕,此时流匪的大军,应该会分出一支偏师,带着十数万人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支援汝州去了。
赵大人兵锋无敌,奈何兵家最忌讳以少打多。
就算赵大人能够险胜,但损兵折将过多,唯恐也不是一件好事。”
果然是有备而来,魏大亨这兵痞说得可谓是一套一套的,基本的战场大局观都被他给整出来了。
为了一口吃的,这帮兵痞也是拼了。
想想也是,在尝到躺赚的甜头之后,谁又能够摆脱这种日进斗金的轻松与滋润呢?
驱使一帮唯利是图的兵痞,在驴脑袋前面挂一根胡萝卜是不够的,得有一堆胡萝卜才能让其自动运转起来。
这帮如今欠着赵平乱大量雪花银的兵痞,不管是为了还债,还是为了更好的享乐,都必须要跟在赵平乱的身后混战利品。
之前的电商白条计划得到了很好的呈现,就算赵平乱知道,流匪的数十万大军并不可能分兵过来支援罗戴恩,他也得按照这个台阶往下走。
忽悠人嘛,讲求的就是一个点到为止。
蠢驴自己已经往陷阱里面走了,就不能因为急于收网的关系而让其发现陷阱的存在。
“既然各位将军急于为国请战,本官也不好寒了各位将军的忠君爱国之心。
还请各位将军留下一定的伤兵巩固洛阳防线,其余兵卒,全部前往龙门关助阵吧。”
“我等遵命!”
没想到三两句话的功夫,便能逼得赵平乱同意了他们继续出征的请求。
小年轻,还是太年轻了。
因为心中莫名涌出的喜悦,魏大亨等一众兵痞笑得那叫一个匪气十足。
新安关隘这种雄关都是转瞬即破,流匪更是被官军的兵锋给吓得连夜弃城而逃,区区一个龙门关,那还不得轻松拿捏。
龙门关距离洛阳不过数十里的路程,这帮干劲满满的兵痞一天就跑过去了。
待得来到龙门关处,这帮人全都傻眼了。
只见他们被赵平乱的军队给堵在后面,根本就不让他们接近龙门关。
甚至于先一步抵达的朱养民军队,也完全不给这帮人面子。
开什么玩笑,现在他朱养民是赵平乱的兵,堂堂副将手下的阌乡守备,又怎么会去惧怕这几个参将以下的小官?
一帮人闹哄哄的,谁也不服谁,就好像龙门关不过就是一块任人分食的糕点,根本就不足为虑。
此时的龙门关下,可谓是聚集了孙守法的两千人、走地熊的一千人,高杰的五千余人,朱养民的三千余人,贺人龙的一万余人。
一万对一万,更何况赵平乱手中还有三千人左右,在兵力上,赵平乱其实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贺人龙。
“孙老将军,咱们的联军,真是愈发的雄壮了。”
立于高石之上,高杰对于孙守法这个老上级,多多少少也带有一些基本的敬畏。
现如今,他算是彻底的入伙赵平乱,与赵平乱手下的将领互动,都不避着外人了。
“你小子,这才那到那?
想当初,赵大人手中仅有区区一千多人,经过这一个多月的不断转战,便有这一万多人的强军。
如此凌厉的手段,对于赵大人这种青年才俊来说,不过就是覆手为之的小事。”
一步步的看着赵平乱成长起来,孙守法也愈发的喜爱这个小年轻,对于当初追随赵平乱的决定,也是愈发的满意。
剿灭流寇,中兴大明,也渐渐的成为了孙守法的人生信条。
“魏大亨那帮人,都是咱们的老熟人,他们是什么尿性,咱们最为清楚不过。
最后来的废物,竟然还想要抢头功,真是痴心妄想?
孙老将军,咱们是不是要给他们点厉害瞧瞧?”
对于魏大亨这帮人的吃相,高杰最是看不惯。
当初在贺人龙手下做事的时候,便多有遭受打压,因为是流匪投军的关系,高杰也只能多有忍让。
如今独领一军,成为一方小军头,更是转投入赵平乱的麾下,高杰对于魏大亨等人的厌烦,便不再掩饰。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就是高杰这种人的行为准则。
看对了眼,连闯贼都敢盖老帽,那就更别说报曾经的一箭之仇了。
“小高,咱们都是替赵大人办事的,切莫因为自己的一己私心而坏了赵大人的好事。
这帮人能来,就说明已经得了赵大人的军令。
咱们随意的与之产生摩擦,很可能会引起赵大人的不满。
要以大局为重,知道吗?”
孙守法可是以暴躁性格闻名于军伍之间,所以高杰才敢挑唆一番。
可是,没曾想到,孙守法竟然会说出一番以大局为重的说辞,这就很让高杰感到惊讶。
能够让孙守法这种刚直的军中刺头服气,唯一的一种可能性,就是孙守法当前已经十分的信服赵平乱。
正是因为发自肺腑的敬重赵平乱,以至于将赵平乱的军令当成是自己的唯一使命,所以身为当前军事行动的临时主将,孙守法才会如此的慎重,如此的顾全大局。
没想到,像孙守法这样的军中老将,都已经对赵平乱这样的后起之秀产生了敬佩之感吗?
一时之间,高杰也回忆起了这半个多月与赵平乱之间的交集。
猛然之间,高杰似乎发现,自己在赵平乱的手中,竟然从来都没有占据过主动权。
赵平乱,就像是一个不可被仰视,更不可被揣摩的无上霸主一般,立于一个高杰所绝对无法抵达的高度,俯瞰着高杰这个仿佛落入尘埃之中的小角色。
再看看赵平乱从阌乡开始的这些战斗,每一场都是胜得漂亮,胜得干净利落。
如此赫赫战功,使得秦军这一支区区两万人的前军,竟然犹如猛虎下山,打得流匪节节败退。
手段通天,军事成就更是令人无法企及,这样的人物,真的是他高杰所能够评价的吗?
一时之间,高杰对于赵平乱,也生出了几许的敬佩之感。
向来天不怕地不怕,觉得他高杰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算面对李自成这样的流匪豪杰,高杰也从未对其生有丝毫的佩服之情。
跟着闯贼,能混就混,不能混就带着人离开单干。
现如今,在赵平乱这个小年轻的手下,他高杰竟然生出了些许敬佩感,这是令高杰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这小年轻太有钱了吧。
有钱能使鬼推磨嘛,都是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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