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表象之后的本质(1 / 1)

“赵大人,如此咄咄逼人,是否仗着自己刚刚打了几场胜仗,封了一个伯爵,便可以开始轻视国公之位了?

大明朝的爵位封赏,都是严格按照军功排序的。

大明立国二百余年,所封赏的国公爷,也就那么几个。

徐家先祖,朱家先祖,其功绩,都有定国、成国之功。

不知道赵大人,您现在所获得的功绩,是否有定国、成国之威?

按照赵大人凭个人能力封赏的做法,若是那天赵大人年老体衰,打不动了,是不是也要将赵大人的爵位拿出来,重新封赏有功之臣?

如此薄凉之举,难道不会寒了所有将士们的心吗?

一如成国公所言,军伍之人奋勇杀敌,一为报皇恩,一为恩泽子孙后代。

若是赵大人的后代被一个年轻武人所羞辱,不知道赵大人可否还有为国征战的动力。”

周延儒的此番说辞,与朱纯臣的相差不多,可就是这一点细微的差距,就能看出两人的之间的功力深浅。

朱纯臣还只是言明了恩泽后代的问题,周延儒却言明了武将年老体衰之后的状况。

若是一个人的功劳不足以恩泽子孙,那么也不足以给自己养老。

一个不懂得尊重既有功劳的朝廷,似乎也难免被人给冠上薄凉的骂名。

赵平乱仗着自己年轻,便一口一个凭借军功重新封爵,这便是薄凉之举。

如此短视之辈,又有何面目在此庙堂之上高谈阔论。

“首辅高论,这便是微臣想要说的内容。

还请圣上恕臣愚钝,不能将心中所想准确的表述出来。”

眼见周延儒压制住了赵平乱,正在磕头谢罪的朱纯臣连忙附和几句,那叫一个扬眉吐气。

“朕已经说过了,现在是畅所欲言的时刻。

成国公所言无罪,起来吧。”

崇祯帝被架了起来,也只能宽恕朱纯臣无罪,让其重新入列。

被周延儒救了一命,朱纯臣不由得对其生出了几许好感,看向赵平乱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绝对的厌恶。

好一个口舌凌厉的军汉,以后少不得要真刀真枪的拼上一场了。

现在,他朱纯臣主掌着京营,也已经准备好了要与赵平乱大战一场的心思。

大不了,在赵平乱核查京营之前,他花钱将京营的缺额给补全就是了。

只要兵员不差,兵的质量稍差一点,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到时候,赵平乱若是想要提高京营的整体战斗力,要钱、要粮、要装备,就这三项,就能将这赵平乱给活活逼死。

有几个小钱,有一点小才,便在这里猖狂无比,真是该死!

对于这个重新躲于暗处的废物朱纯臣,赵平乱对其的态度是不屑的。

当前场中的敌人已经变换为周延儒,面对这个当朝首辅,赵平乱也得小心应对才是。

论口才,论诡辩,这种一国首辅绝对是顶尖的存在。

这周延儒或许是个软骨头,但他的舌头绝对犀利。

“周大人,您对于大明的朝堂,也有着不菲的功劳。

怎么,您的子孙后代,也想要世代沿袭首辅之位吗?”

赵平乱一开口,就让周延儒惊得双目微眯,眼中的锋锐之色,简直能够削钢断铁。

同类延伸,这个大坑,此举就是在暗讽周延儒想要凭借着功劳,永远的把持着大明朝政。

这就是权臣的坯子,也是祸国乱政的前兆。

“国家制度,勋贵有勋贵的制度,文官有文官的制度。

赵大人在发言之前,大可以好好的阅读一番大明律令。”

周延儒自然是不可能踩坑,直接轻飘飘的一句“大明律令”,便将赵平乱的攻势给化解于无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胡乱的类比延伸,毫无意义。

“所谓国法者,所为者何?”

周延儒原本还想要用一些具体的国法条款来嘲讽赵平乱,可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直接跳出律法的细节,直指律法的本质。

针对于勋贵的律法,当然是为了约束勋贵,防止生乱,还能是什么?

可若是这样直接回答,必然会入了赵平乱的陷阱,所以周延儒一时竟然有些语塞了。

似乎由此延伸出去的数种回应,都会陷入赵平乱所构建的陷阱之中。

回应很艰难,不回应那就是瞬间败北。

两权相害取其轻,周延儒也只能回答得尽可能笼统一点,为后续的周旋留有余地。

“国法者,上承天意,下安民心,使得朝堂诸公能够各司其职,使得天下臣民能够有序安居乐业。”

这样的回应,堂而皇之,周正圆满,周延儒就不信了,赵平乱还能在这种大道理之中挖出破绽来。

“若是天下不安,流匪四起,外敌肆虐觊觎,又当以何种国法治理?”

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的后续回应,直接让当前的局势跳出了既定的框架,开始显得飘忽不定起来。

在赵平乱的这种论述之中,国法是安民之法,却并不是解决纷乱之法。

无法可依,国法也等同于名存实亡。

此种进攻的刁钻角度,着实让周延儒心惊。

国法是人造的,人造的便会有缺陷,也会有遗漏。

“赵大人,莫不是在说,当前之国法,毫无用处?”

周延儒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能够充当攻讦赵平乱的手段。

赵平乱若是回应国法不严,那么周延儒就好好的问一问,哪一条国法无用了。

重新回归于细节,最终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在彼此拉踩,无疾而终罢了。

大明律法浩如烟海,周延儒就不信了,赵平乱还能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大明的读书人。

武夫就是武夫,秀才就是秀才,当不得文首之称谓。

“周大人,不知国法,为何人所制定?”

令周延儒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赵平乱继续跳出既有的细节框架,再次回归到意义层面。

国法为何人所制定,那还不是由开国的文臣所制定,由开国的皇帝所审核。

国法国法,难不成还能由升斗小民去制定?

一念及此,周延儒又是一惊。

皇帝是制定王法的主体,也就是说,王法本身就是可变的。

既然可变,那么对于勋贵承袭的问题,便也可以重新修订。

这个赵平乱,果然有几分小聪明,竟然能够看穿表象,直击事实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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