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沈卿欢想明白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屋子里的众人已经开始商量起了这两头野猪的去留问题。
经过大家的商讨,最终决定家里留下一头野猪,剩下的一头则上交给大队。
正好明天是两个孩子定亲的好日子。
这头野猪,就当是给队里的社员们一起沾沾喜气。
商量好了野猪的归属问题......
还在陷入沉思的沈卿欢,被人一把揪起了后脖颈的领子。
;“ 别胡思乱想了,去厨房帮忙打下手。 ”
沈卿寻揪着弟弟的领子和盛知奕一起去了厨房帮忙。
时间已经不早了。
等把那些野物处理完,就该开始准备午饭了。
新房子里有两口大铁锅,烧了满满两大锅水。
盛知奕就开始手脚利落的在厨房处理起了那只獐子的皮毛。
獐子皮被他完整的从獐子身上剥离了出来。
带着些许血腥气的獐子皮,被他平展在一块干净的木板上。
獐子的皮毛很是柔软细腻,等他把这张皮子处理好了,还可以制作成非常保暖的皮袄或者是帽子。
在南方或许不怎么用的上,但是去了首都,这可是用来保暖防冻的好东西。
处理完獐子皮,盛知奕把那两只野兔的皮毛也完整的剥离了出来。
这两年他已经攒了不少的皮子。
等爸妈和爷爷他们回去的时候,给他们带回去一人做一身背心都已经足够了。
至于那张獐子皮,他另有打算。
他准备等以后有机会,再去大燕山猎一只毛色差不多的獐子回来。
等有了足够的皮子,就给自家对象做一件漂漂亮亮的皮袄子。
处理好两只兔子的皮毛,锅里的水也已经烧开了。
沈卿寻和沈卿欢两兄弟蹲在厨房,把打到的几只鸽子和野鸡全部处理了。
慕正南和沈念白、盛知奕他们,则在堂屋关起门来分解起了被盛知奕放过血的那头野猪。
被放过血的野猪除了个头稍微大一点之外,在堂屋处理起来也会方便很多。
而且放过血的野猪肉,没有血液残留带来的腥味和异味,肉质也会更为清爽。
烹饪出来的猪肉,口感也会好上许多。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在众人的合力之下,一头野猪,没过多久就被大家清理好了猪毛、分解成了一块一块。
分解出来的野猪肉,放在木盆里看着也是相当可观。
估摸着有个一百四十多斤左右的野猪肉。
众人看着这些野猪肉,又开始讨论起了这些肉的储存问题。
家里没有冰箱,不做其他处理的话,用不了两天,这肉就臭掉了。
这边对肉类比较常见的储存方法,要么是将肉制成腊肉,要么是做成肉干。
或者是把肉切成小块小块,用油炸干一些,也可以保存好长一段时间。
在众人的讨论下,最终决定把猪头、猪脚、排骨、猪下水这些先吃了。
至于分割好的那些肉,一部分制成腊肉,一部分做成肉干。
再留一些肉,用油炸一炸,留着最近这段时间吃。
毕竟这么多人在一起吃饭......
若是敞开了肚皮吃,一天也能消耗掉不少的肉。
解决了猪肉的储存问题...
时间已经不早了。
众人这才开始忙活起了中午饭。
趁着做午饭的功夫,把肉该炸的炸,该炖的炖。
原本就已经定好的菜式,有了这些野味的加入,让大年初一的中午饭变的更加丰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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