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静之初(一)(1 / 1)

在成长的二十多年里,青春总是最多彩的,岁月会偷笑。

我该如何在老后追寻在年轻时候那些又哭又笑的记忆呢?

有没有一条线索可以贯穿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实习、工作、婚姻、梦想时代的?看来,只有她们了。

她们?她们是谁丫?嗯,她们,就是我成长过程中喜欢过的女孩子们。哈哈,其实不多的,好像好多而已。

喜欢,不能代表爱情,那只是一种青春的悸动。我对自己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可以喜欢很多女孩子,但爱的,只能有一个。”

不过,对于有点2b乐观的我来说,什么是爱情?真的还没有弄懂。所以,喜欢,总在继续,却不知何时懂爱而停下走向花花世界的脚步。

未来,我无法预测,只能相信自己的感觉。但过去,已经定形,可以让我随时追溯回去体会。

那么,回到当初,回到青春的起点吧!

那一年,我读学前班的前一年。

是的,那时我还是个六岁的小胖子。胖,没有错,错就错在胖得太可爱了!每个大人都喜欢捏我的脸,捏到我脸上的两团肉都变形了,捏得又大力!唉!没办法,谁叫我那么爱吃肥猪肉呢?肥,不是重点。超肥,才是关键。呼呼

那时过得很快乐!因为我有个青梅竹马的玩伴——静。

静的名字虽然很静,但是她一点也不静,反倒像只脱缰的野马那样疯狂。她和我同年,但比我大几个月。这年龄,是后来我老妈告诉我的。那时的我没想过这些呢。

我是个很害羞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一起玩,我会不怎么玩得开。但和静玩,我就会玩得很自在。也许,是她的野马特性感染到我的缘故吧。

当时的我和她,都没有读幼儿园。还好当时没有读幼儿园,看到现在的孩子这么小就去读幼儿园,真的少了好多自由啊!读书读那么多年,太恐怖了!当然,这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虽然我和她没有去读幼儿园,但并不代表我和她不学习。我们都是挺喜欢学写字的,都是让自己的爸妈写好要让我们练习的字在生字部上,然后慢慢仿着写的。其他的玩伴几乎都不喜欢写字,只喜欢玩耍而已,只有我和她把写字当成了一种乐趣。

我和她都是一起练习写字的,有时我找她写字,不过几乎都是她找我写字。毕竟我们的家好近,她的家在我家后面而已。我只要透过窗,就能看到她啦。

时间久了,我就特喜欢和她在一起玩,一起学习写字。她好喜欢穿印有小丸子的衣服,当时小丸子的动画片挺热的。不过,她笑起来也真的挺像小丸子,同样的短发,同样的笑容

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我早就和她“坦诚相见”了!

毕竟在农村嘛,我和她当时都还是小孩子嘛。所以呢,小便便的时候都是好随便的。我是,她也是。

鉴于我的大姐姐教育我非礼勿视,我当然得听话啦。不过,孩子的童心是很好奇的,越不能知道的,就越想知道。所以,当她小便便的时候,我会用手挡住眼睛,但是,会偷偷露出一点缝隙看。哈哈,没办法呐,挡不住呀!她也一样

或许,这也算是属于我和她的“童年无忌”吧

我们的父母当时带着我们生活在深圳某个还没大力发展起来的地带,我的父母是在菜地里干活的农民,她的爸爸是开货车的,而她的妈妈则负责在家带孩子。我们两家人的感情,也算是不错。

因此,深圳是我心里最爱的城市。它是我的开始,生命的开始,青春的开始。

到了第一天上学的时候了,我和静都准备好书包咯。我背着一个小水壶,一身新衣服,感觉自己好靓的哇。静呢,也一样的新造型丫!我们一起跟着自己的爸妈踏进平山小学。哈哈,那个时候,真是开心!也许只是因为新鲜吧

可是,当爸妈留下我,走出校门回家去干活的时候,我仿佛失去了整个世界!哭得不成样子了毕竟是一直没离开过爸妈的,一时心酸难奈啊!不过,静看起来倒像没事一样,还笑得很自在呢。

看着她,我努力地稍微不怎么哭了。好了,上课咯!哇,班主任是位好漂亮的美女老师来的喔,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叫钟老师,我最喜爱的老师!

第一节课,没错,就第一节。上课没一分钟,我就崩溃了!我爸妈为我准备的小水壶,漏水了!而我和静,是坐在第一位的。

钟老师看到我的桌子有水滴下来,就过来看。那时我还不知道桌子里面已经是小汪洋了。因为桌子是铁造的,比较新,不是那么容易漏水。所以,桌子里积满了我小水壶漏出的开水。

钟老师很不高兴,我也很不高兴,静却在旁边笑傻了。

顿时,全班我都还没认识的同学都大笑了!我好爱面子哒,那时,我就哭着拿起已经湿了的书包走出教室想回家了。钟老师都抓不住我唉!泪汪汪的我拖着还滴着水的书包在走廊上艰难地踱步,那情景,令现在的我都觉得,颜面尽失丫!

还好,静的姐姐在隔壁看到了我,就把我带回去教室,请钟老师帮我晾书。

所以,我人生的第一节课,是别人好好地在上课,而我就在眼湿湿地看着晾在桌面上那满是“咸鱼”般的书。

我的学习之路才刚踏上,就这么悲催了,感觉不爱了!

不过,美好总会降临的。

第一天上课就那么惨了,我当时的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声音:我不想读书了!

下课后,钟老师帮我把晾了半天的书小心翼翼地放进我的书包,并对我説:“刘金龙,回家后叫你的爸爸妈妈用钉书机把烂掉的书钉好哈。”我还是鼻酸酸地点了点头。

本来呢,不想用真名的,但是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写得出当年的感觉。

好吧,和静一起回家吧,走了多久,静就笑了多久。我好郁闷

其实,有那么一瞬间,我看到她有露出过同情的眼神哒,只是藏得很紧,很紧

回到家后,那时还是读六年级的三家姐,知道了前因后果后,很生气地帮我钉书。爸妈呢,在地里干活。我呢,好像忘记了发生什么事。因为,我已经陶醉在玩具的世界中了。

玩具,是我小时候最重要的精神食粮。我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是,玩烂的玩具,我不会扔掉。不仅如此,我还会和玩具说话。感觉,它们都是有生命的,只是不会动而已。我和我的玩具是有感情的,当然,没人知道我对玩具说话。否则,就把我当傻子咯。

那就是一上学就遇到挫折的一次经历,不过,拥有好运气的我,是会挽回面子的!

上了几天课之后,钟老师终于发现我的好了!是的,因为读书前学写字的付出,所以有了全班写字第二好看的荣誉回报。

那么,第一是谁呢?对了,就是静。

我是这么认为的。钟老师只说我和静是全班写字最好看的两个人,没说过谁第一第二。

她第一,我觉得。

因为我和静写字漂亮,而有不少同学是老师怎么教都写不好的,所以,钟老师就叫我和静每人各去教一位同学写字。

怎么教呢?手抓手教着写呗!

可是,为什么?!钟老师要让那么美丽的静去教一个长得很不上眼的男同学呢?上不上眼不是我在意的,在意的是,为什么是男同学?看着静抓着那男同学的手写字的时候,我的心好不舒服丫!怎么可以呢?我都还没抓过她的手呀!不能接受呀!我想,那应该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的吃醋吧

好了,到我了。

钟老师要我教一个看起来好好好无语的小女孩。她很矮,虽然她读学前班,但她的身高好像是幼儿园小孩的身高。戴着一副超大的圆眼镜,衬得那双童真的眼睛非常的大!

好吧,我慢慢地伸手碰到她的手,心跳得快了一点。有点紧张嘛,没碰过女孩子的手哇!

好不容易,终于抓紧她的手了,还要矫正好拿笔的姿势。

她就是笨!我本来就笨了,她比我还笨!我叫她不要出力,让我出力就好。我想写一撇,她的手就是不听使唤。我想写一捺,她的手又发神经地用力一撇。

我无奈地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很淡定地看着我的眼睛。到底想怎样嘛,我的第一次那么有爱的手抓手都献给你了,你还那么拽?!

哎哟喂,一节课下来,写的字才没几个,而且还东倒西歪的。

我无奈地看了一下静,静教得很安静喔,她看到我看她,就笑了一下,我也笑了。真有默契!

钟老师看了一下静教那男同学写的字,説:“静教得很好!”

又过来看看我教的,说:“刘金龙教的也不错。”其实,那时我觉得,老师是说谎的。明明就不好看嘛,但还是为了我的面子让我好下台。有点内疚的呀,但一看到那戴着大圆眼镜的小女孩,我就难受极了!看看静教那男同学写的字,真的好漂亮!真的好厉害呀!

静,越来越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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