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百姓,看穿着,虽然不似京城的百姓那般富足。
但是他们脸上的笑容,很感染到人。
就好像,他们的日子过的很幸福,从来没有烦心事一样。
据她所知,十年前的北临,差不多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可如今看来,临邑一个小城中,一切都欣欣向荣,有一股向上的生命力。
若是真的北临,还不知道会给她怎样的震撼呢!
“夫君,北临王他,真的不愧是北临的王。
在他治下生活的百姓,看起来,个个都很快活的样子,他真是当之无愧的战神。”
原来这世上,真有救世之人。
十五岁的少年,以一己之力,驱金兵,赶北狄,以一己之力,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他真的无愧战神之称。
这样的英雄出世,是大魏万万百姓的福气!
“意意,你很崇拜北临王吗?”男人盯着她,眼底思绪涌动。
虽然她夸赞的是自己,可为什么,他心里这么酸?
“当然,北临王不止长相俊美,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整个大魏,就没有不崇拜他的女子。
我曾有幸读过他的策论,若是北临王不守边关,他若是隐姓埋名去科举,也能高中状元。”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哪个举子的作品,直到看到最后的小字之后,她才惊觉。
那篇结合了当时大魏的时事的解决方案,以及治国思路的可行性,再到后面的军事方面的策略,让人刻骨铭心。
文风虽然稍显稚嫩,但,她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几年后了。
那个时候,她在西北边境,正帮着宋巍。
所以,她搜集了大量的,北临王的手札研读。
事实也证明,他对军事上的敏锐度,确实惊人。
哪怕是将他几年前随手写的一句话,可几年后用在西北军中,一样如有神助。
“意意,你那么崇拜他,万一他成亲了呢,你也还是崇拜吗?”
宸月抿了抿嘴,看着怀里的女人兴致勃勃的承认自己崇拜北临王。
内心既窃喜,又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复杂。
他真后悔,那天没有坦白一切。
如今还要听她一个劲儿的夸赞北临王,可 他又无可奈何。
毕竟,谁让她崇拜的男人,是他自己呢!
“北临王成亲了,跟我崇拜他有什么相干的吗?
我只是崇拜他,佩服他,又不是想要嫁给他,他成不成亲,都不影响我崇拜他!”
沈意欢说完,故作没看懂他脸上的郁闷,低头咬了一口红薯,将眼底的笑容压下一些。
今天的红薯可真甜。
比她曾经吃过的所有的红薯都甜,她想。
宸月嘴巴张了张,他想说,其实你可以想一下的。
只是这话,他到底没敢说出来。
大雪一连下了三日,为着沈意欢的身子着想,一行人便在临邑住了下来。
“娘子,你说说看,为夫这首词,与北临王的比,如何啊!”
房间里,男人一双黑瞳盯着她,好像她不评价一番,他就要哭出来一样。
沈意欢第一次知道,男人的醋劲儿上来,真的会要命。
仅仅因为她夸了北临王的诗词策论好,就被宸月在怀里,让她品鉴他的诗词,与北临王有何差距?
沈意欢靠在男人怀里,听他坐在床边念诗,听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意意,娘子,你不说话,是觉得,为夫做的诗词,比不上北临王的吗?”
“你那么崇拜他,对他大肆夸赞,是不是心里喜欢他?”
男人低下头,小心翼翼的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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