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该死的社会,把你堂堂伟丈夫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
请问这有什么关联吗?
这TMD的就是个畜生啊!
“一天,你在赌场被债主追债,同窗小李给了你一块大洋,说想闻一闻嫂夫人的玉足香,尝一尝脂粉味。”
“你先是瞪着他,倍感屈辱。”
“但在这大旱大灾的年头,那块沉甸甸的银元在你手心像盛开的食人花,对着昆虫散发着致命的芬芳。”
众人:“......”
“礼义,买不了大烟。”
“廉耻,还不了赌债。”
“那时的你已经输红了眼,咬了下那块银元就把小李带到了家里。”
但凡正常男人都不会干出这种事。
哪有人把妻子......
真是抽大烟抽疯了!
而南宋明朝则有些腐儒认为没什么。
女人嫁过来不就是夫家的人吗?
支配权在于一家做主的男人,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一夜,小李像是这大旱大灾中的一位流民突逢倾盆大雨,他的嗓子干涸的快要冒烟,忍不住张大着嘴在露水中冲刷了一次又一次。”
“雨水打在地上浸出了一层积水,他大字型的躺在大地怀抱中安然入睡,你听不到娘子绝望的哭声,在靡靡之音中你梦见自己得了一颗摇钱树,只要不断鞭挞就能掉下金银珠宝。”
“此后,你变成了职业龟公。”
“......”
吕雉面色难看不已,所谓的第一视角根本无法代入,她只觉厌恶至极。
真是个混账东西!
这种没有人性的畜生就该死。
存在活在的意义就是祸害他人,贪婪和欲望只会越来越大,像无底洞般永远填不满。
而事实证明就是如此。
“一开始你还想着还了赌债存点钱就不做了,然而时间飞逝,羞耻心渐消,贪婪和暴虐却在滋长。”
“慢慢的,你只想榨出更多的金钱供你挥霍,你大女儿渐渐长到了五六岁,你平时很嫌两个丫头片子影响你做生意。”
“东巷有户人家儿子是个暴躁傻子,他爹娘怕天足的买来就跑了,于是就出了大价钱张罗着给儿子买个小脚的童养媳......”
听到这里,敏锐的人率先察觉到不对劲。
“我”这个畜生不会让女儿裹小脚卖童养媳吧...?
果不其然,下一秒。
“你强迫你娘子给女儿裹起小脚,民间有言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
“小姑娘疼的睡觉也哭,走路也哭,大眼睛都被眼泪泡肿了。”
“女儿求你把脚放开,你一时也有些心软,但想到那户人家开的金额便狠下心拒绝。”
一时间,历朝历代众人都沉默了。
此刻“我”与开头下定决心日后不让女儿裹脚是如此的讽刺...
讽刺,太讽刺了。
-
ps:第一部分的第一人称视角故事来自《活着》参考。
记住小说阁地址:xsgg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