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裹小脚的妻子,晚清读书人第一人称视角,讽刺至极,(2 / 2)

“这该死的社会,把你堂堂伟丈夫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

请问这有什么关联吗?

这TMD的就是个畜生啊!

“一天,你在赌场被债主追债,同窗小李给了你一块大洋,说想闻一闻嫂夫人的玉足香,尝一尝脂粉味。”

“你先是瞪着他,倍感屈辱。”

“但在这大旱大灾的年头,那块沉甸甸的银元在你手心像盛开的食人花,对着昆虫散发着致命的芬芳。”

众人:“......”

“礼义,买不了大烟。”

“廉耻,还不了赌债。”

“那时的你已经输红了眼,咬了下那块银元就把小李带到了家里。”

但凡正常男人都不会干出这种事。

哪有人把妻子......

真是抽大烟抽疯了!

而南宋明朝则有些腐儒认为没什么。

女人嫁过来不就是夫家的人吗?

支配权在于一家做主的男人,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一夜,小李像是这大旱大灾中的一位流民突逢倾盆大雨,他的嗓子干涸的快要冒烟,忍不住张大着嘴在露水中冲刷了一次又一次。”

“雨水打在地上浸出了一层积水,他大字型的躺在大地怀抱中安然入睡,你听不到娘子绝望的哭声,在靡靡之音中你梦见自己得了一颗摇钱树,只要不断鞭挞就能掉下金银珠宝。”

“此后,你变成了职业龟公。”

“......”

吕雉面色难看不已,所谓的第一视角根本无法代入,她只觉厌恶至极。

真是个混账东西!

这种没有人性的畜生就该死。

存在活在的意义就是祸害他人,贪婪和欲望只会越来越大,像无底洞般永远填不满。

而事实证明就是如此。

“一开始你还想着还了赌债存点钱就不做了,然而时间飞逝,羞耻心渐消,贪婪和暴虐却在滋长。”

“慢慢的,你只想榨出更多的金钱供你挥霍,你大女儿渐渐长到了五六岁,你平时很嫌两个丫头片子影响你做生意。”

“东巷有户人家儿子是个暴躁傻子,他爹娘怕天足的买来就跑了,于是就出了大价钱张罗着给儿子买个小脚的童养媳......”

听到这里,敏锐的人率先察觉到不对劲。

“我”这个畜生不会让女儿裹小脚卖童养媳吧...?

果不其然,下一秒。

“你强迫你娘子给女儿裹起小脚,民间有言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

“小姑娘疼的睡觉也哭,走路也哭,大眼睛都被眼泪泡肿了。”

“女儿求你把脚放开,你一时也有些心软,但想到那户人家开的金额便狠下心拒绝。”

一时间,历朝历代众人都沉默了。

此刻“我”与开头下定决心日后不让女儿裹脚是如此的讽刺...

讽刺,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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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一部分的第一人称视角故事来自《活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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