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善财楼的大门,孙圣颠着那三两三银子,苦笑了起来。
“走吧,咱们先回家!”
善财楼里处理好了事情,孙圣就带着胡听心离开了南城,往东城陈家走去。
刚到陈家,还没有进门,就听到陈伯飞奔过来,大喊道:
“孙先生,孙先生,大事不好了!小姐,让歹人给捉走了!”
“什么?”
孙圣大惊失色,赶忙跑过去,抓住陈伯的肩膀,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谁捉走了陈缘?”
“孙先生,是就刚刚的事情。”
陈伯捂着肿了半边的脸,哭诉道:“刚刚来了一群歹徒,说是老爷的仇人。他们没找到老爷,就把小姐捉走了。孙先生,你要救救小姐啊,他们要让小姐卖身还债……呜呜……小姐那么病弱的身子,怎么能承受得起啊……”
“混账!”
一听这话,孙圣立马大怒。
“别哭了!”
“告诉我!”
“那群人去了哪里?”
陈伯被孙圣一声吼,吓得也不敢哭了,抽泣着说道:“他们带着小姐,骑着头上挂着血骨头的黑马,往城北去了。”
“好!我这就去救她!”
孙圣迅速回到了院子里,一脚踹在了在马厩里上母马的黑驴。
“别玩了!你是驴,玩什么马?跟我走,去救人!”
“昂昂昂!”
黑驴正在母马身上嗨呢,驴叫着不愿意。
可孙圣哪里会容忍它这时候犯倔?
“给我赶紧的!耽误了事,我皮给你扒了做阿胶!”
孙圣不由分说,直接骑在了黑驴的身上,急匆匆地朝城北跑去。
“孙先生,我也去!”
胡听心也想要跟着。
可孙圣理都没理她。
“我们一起去吧!”
最后,陈伯拿了一把破刀,又从马厩里拉出了一匹瘦马,套上了车,也追了过来。
“驾!”
这时候,孙圣已经奔驰在大街上了。
此时,正是下午街道繁忙的时刻,街上到处是人。
闹市纵马狂奔,可是件对于别人和自己都很危险的事情。
好在黑驴虽然害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敢说人话,却是真正的驴妖。
即便是在人头涌动的地方,黑驴也能够左闪右躲,快速冲过去。
街上的人,只感觉一阵黑风吹过,还没反应过来呢,黑驴就跑远了。
一路向北!
黑驴很快追到了青龙城城北。
却没有发现陈缘和那群歹人的踪迹。
“驾!”
孙圣一巴掌又拍在了黑驴的身上,加速冲出了青龙城北门,向着更远的地方追去。
越追,孙圣越着急。
出城都三里了,还没有看到陈缘的影子。
又飞驰了十多里路,才看到路边有一个黑色烧焦木头盖成的酒楼。
酒楼门口挂着几根巨大的牛腿骨,牛腿骨上带着血丝,看起来又凶残,又恶心。
“如此明目张胆的黑店?”
孙圣眼睛微微一眯,看到了牛腿酒店门口拴住几匹黑马。
这黑马的头上挂着带血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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