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久认段乘苍为师的那一年,他八岁,而认段乘苍为老师,是以被卷入了毒品交易案为契机。
任久童星出道,八岁那年是他入行的第二年,那一年夏天,他接了一部戏,要跑去川蜀一带拍戏,乔爱玲不放心本想跟着去的,但是公司有急事需要她和任孝初出国亲自处理,无奈,夫妻二人只好安排了信得过的保镖贴身保护陪任久去外地。
那几个保镖确实尽心尽责,但是他们管得太严了,让任久感觉不舒服,那时候的任久就算再懂事,也是和同龄的七八岁的小孩子一样,好奇心旺盛,而且贪玩。
他受不了那样压抑的保护,就在这个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小流浪儿,和那个流浪儿的相处是他儿时最快乐的时光,可也是他这辈子都永远无法释怀的痛苦,那个流浪儿,也可能会是,他这辈子唯一一个对不起的人。
那是一次在室外拍戏,古装戏,衣服本就厚,那天天还很热,热得任久吃不下饭没胃口,剧组发的盒饭就没有吃,随手放在一边。
他喜静,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在片场的时候也是坐在很远的角落里,反正有保镖看着,安全不需要担心。
那时他坐的位子就靠近一片草丛,突然,草丛里伸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想要拿走任久身边的盒饭。
任久被那突然出现的手吓了一跳,旁边的保镖立刻反应过来,一个抓住了那只手,另一个从草丛里揪出了手的主人。
“啊啊啊啊!放我下去放我下去!对对对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的!”
被保镖揪出的是个小孩子,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他看着年纪也不大,个头比任久还要矮上半个头,可能比任久还小,连八岁都没有。
任久看他可怜,抓住保镖的衣袖,说道:“放他下来吧。”
保镖皱眉:“少爷……”
“放他下来!”
保镖:“……”
少爷执意如此,保镖也没有办法,只得把那个小孩放了下来。
甫一落地,那小孩就转身想跑,任久叫住了他:“你等等!这个给你!”
小孩扭过头,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青衫的男孩,手里还拿着一份盒饭。
那个男孩浑身上下都透露着矜贵的气质,面容姣好,头发和衣衫都打理得一丝不苟,小流浪儿知道,这样的人,他是招惹不起的,还是尽早跑比较好。
奈何任久不给他跑的机会:“你别走啊,你是不是没饭吃饿了?这个你要是想吃,就拿走吧。”
任久说着,还从旁边拿过一瓶没有开封的矿泉水:“这个,也给你。”
保镖皱眉:“少爷,您……”
“哎呀吃的喝的这有什么。”任久推了保镖一把,年纪小力气小肯定推不动,但是也表明了他的立场,他看着小流浪儿站在不远处踌躇不前,便把盒饭和水都放在了地上,说道,“我放在这里了,你饿了渴了就拿走吧。”
说完后,还拉着自己的保镖走了,去了其他地方乘凉。人离开了那里,可是注意力没有,任久一直注意着那个地方,注意着那个流浪儿,看到那个流浪儿最后还是拿了盒饭和水,然后跟个小狐狸一样嗖一下飞快地跑了。
任久笑了笑,没说话,低头继续看自己的剧本。
自那以后,任久都会把剧组里多出来的盒饭拿一份放在那里,再给一瓶水,然后让保镖看着,保镖说,那个小孩子每天还会来,都会把吃的喝的拿走,有时候是他自己来,有时候他还会带着另外几个小孩子一起来。
任久恍然,在放盒饭时,总会多放上几份,水也会多放上几瓶。
那帮小流浪儿们还是会每天来拿盒饭和水,只是渐渐的,他们也会留下一些东西,一些流浪儿,什么都没有,只好拿着山间漂亮的野花野草编了花环,在拿盒饭时,把花环留在那里。
这是他们能想到的最好的东西了,将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送给别人,足以见他们的真心。
日子过得平静而舒坦,任久和那帮小流浪儿保持着这样的一来一往,没有直接打过照面,直到有一天。
那是一次偶然,小流浪儿过去拿盒饭时,正好撞上了任久正在往那里放盒饭,这次来的只有小流浪儿一个人,他看到任久,下意识倒吸一口凉气转身就想跑。
“你等一下!”任久叫住他,“我有那么可怕吗?你见到我就跑。”
小流浪儿躲在一棵树后,不肯见他,声音很小,颤颤巍巍地回答:“不不不不是,是我……我身上太脏了……我……”
“没关系啊。我身上也不干净。也都是泥巴,不信你看。”任久抖了抖衣服,小流浪儿闻言,小心翼翼从树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偷看。
任久穿着戏服,身上确实又脏又破的,漂亮的衣服上沾满了灰尘,还有好几处都破了,倒不至于彻底破烂,但是掉线的地方很多。
任久今天拍了场从高处下坠的戏,他受乔爱玲的影响很大,什么戏份都喜欢亲力亲为,哪怕是高危戏份他也是本人上,这一身破破烂烂的样子就是坠落的时候刮花划破的。
“你好呀。”任久笑着和他打招呼,“我们这是第二次见面吧……嗯……第一次正式见面?应该算吧。我等下也没事,我们来聊一会儿吧。啊……不是,你是不是还要给你朋友们带饭呀?那……那我不打扰了,你……”
任久目光下移,看到小流浪儿手里的花环,愣了一下,笑眯眯地问:“你那个是给我的吗?看着和前两天放在这里的一样诶!”
小流浪儿仿佛是被发现了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一样,手忙脚乱把花环藏到身后,慌忙摇头:“没没没没有……不是……”这东西太简单了,有手学学都会,他也就敢放在那里,要是当面交给人家,他很不好意思,毕竟……人家看上去很有钱,应该……看不上这些吧……
“这个很好看的啊,我很喜欢。”任久笑着说,“戴上大小也正好,诶,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头多大的呀?”
见任久主动问起,小流浪儿愣了几秒,看着任久眼里的惊喜与赤诚,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道:“我可以看出来的,大约摸着做的,很……很合适吗?”
“嗯!合适的!”任久用力点点头,“我戴上了,还拍了照片呢,你看!”任久低头,在身上摸索着,从衣衫深处拿出了一张照片,“我把我最喜欢的一张洗出来了,随身带着,你看看!”
小孩子心性,喜欢的东西都喜欢随身带着。
小流浪儿纠结了一会儿,才探头去看那张照片,照片上,小男孩笑容灿烂,头顶花环,头发是古时少年的发髻,但是衣服穿的却是短袖短裤,露出了雪白的肌肤。
整个看上去风格不伦不类的,但是任久的脸无死角,小时候就初现雏形,这样的打扮都如此抗打。
小流浪儿不懂那么多穿衣打扮,他的注意力全在照片里的花环上,眼里闪着一点光,似乎感到很惊喜,好像没想到自己不好意思拿出手的礼物,对方竟然如此重视和喜欢。
趁着小流浪儿愣神的时候,任久悄悄靠近了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叫任久,责任的任,读二声,长长久久的久,你呢?”
小流浪儿缩缩脖子:“我……我没有名字……”
“啊?你没有吗?”
“没……没有。我……我从小就没爸爸妈妈,没有名字……”
“那你和你朋友之间没有代号什么的吗?他们怎么称呼你呀?”
“我……我在他们里面最大,他们都喊我老大……”
任久:“……”好黑老大的感觉。可是……他没有爸爸妈妈,好可怜……
“你叫任久?名字真好听。”小流浪儿小声说道,“什么意思啊?”
“什么意思?”任久歪头想了一会儿,皱皱眉,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爸爸说,我的名字取自诗句,好像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任长久不好听,就把‘长’去了,叫任久。寓意就是一家人长长久久。”
这种诗对于任久这个年纪来说,理解起来还稍稍有些困难,更别说没读过书上过学的小流浪儿了,他云里雾里地点点头。
“哎呀不说这个了。”任久岔开这个话题,问道,“你和你朋友都住哪里啊?天气热的时候能解暑吗?天冷的时候保暖吗?安不安全啊?你们经常跑来这里,住得也不远吧?”
“嗯,不远。”小流浪儿点点头,指指不远处的山,“就在那上面,简单生存还是可以的。”
“哇,你们住山上啊!”任久面露惊叹,没有小流浪儿想象中的鄙夷和不屑,任久的小脸上满是向往,“那真的好酷啊!我也想住山上!”
小流浪儿皱眉摇摇头:“那里,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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