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叔:治得好瑞宁他便是神医,治不好他便是尸体(1 / 2)

林瑞宁本就生得貌美,从前因貌美而蛮横及花痴出名,这段时日,则因铺中卖得极好且效果奇佳的养肤水出名。

他的铺子日进斗金,引得无数人眼红,又无数人想试试养肤水是否真有奇效。

试过的,已心悦诚服,没试过的,还在咬牙切齿。

只要与林瑞宁相处过,都会知这位林六少爷,如今转了性子,似换了个人般,温润有礼,落落大方,明媚而不妖媚。

他的名声,已在部分人心中好转,只一部分人,还因李向文的纠缠及林瑞旭特意散播的谣言,而认为林瑞宁是个恶毒小人、蓄意勾引别人未婚夫婿成瘾的狐狸精。

无论如何,林瑞宁都是临阳镇百姓中,受议论度与关注度最高的人物,连王恬恬都不及十分之一。

因而当林瑞宁着一袭藕粉织云锦衣裳,佩戴华美颈圈,鲜有的装扮过,比平时耀眼百倍的自东明街走回时,霎时便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甚至还有人专门为了看他而赶来的,就簇拥在街道两侧,抻长脖颈。

哪怕林瑞宁戴了惟帽,四周轻纱垂落,并不能看清他面容,但隔纱朦胧,却另有独特美感。

傍晚的街道倒是拥挤了许多,到处皆是因走路不看路、看少爷看痴而撞在一处倒地的人,以及撞得散落四处的瓜果时蔬。

忌女捂嘴偷笑,“少爷越发好看了。”

又不满的哼哼,嘀咕,“慕老爷再不回,少爷若被抢走了,他悔青肠子都来不及呢。”

她脚尖踢走一颗石子,撇嘴。若不是知慕老爷是为了少爷的心疾奔波,她定要恼慕老爷的。也是看在他这番心意上,她忌女才肯稍稍忽略他的年岁!

因此劝他莫要不识好歹,令少爷久等!

林瑞宁听着小丫头嘀咕,眼睫覆下,浅笑温声,“莫要胡说,快些走罢。”

“少爷您走慢些,哎呀,您不能走这样快的,仔细又难受了!”

今日回到府宅的时间,比往日都短,如此短时间赶回,忌女身子康健,都已微喘气,侧头关切的看向少爷,果然少爷捂着心口微蹙眉,一副难受喘不上气的模样。

“少爷!”忌女忙扶住他,并踮脚替少爷把惟帽取下,这样吐息也畅快些,反正已回到府宅,哪怕少爷未束发,也不会失礼于外人。

然方走几步,忌女便察觉到不对劲。

院中一侧,有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比常见的马都高许多,看着野性矫健非凡,目光炯炯有神,神态还有些冷漠高傲模样,品相是极好的。

“是谁的马……”忌女惊疑,同时忙便要将惟帽戴回少爷头上,急道,“少爷,有客人。”

小哥儿未及笄,日常也要将额前头发束起,只一半可披于脑后。若是全披散下来,则是歇息才会如此,慵懒的模样,被外人瞧见,一来失礼,二来则有些逾矩,于名声有碍。

因此少爷头发未干未束发,从铺子走回时,要戴惟帽,如此便不算失礼。

林瑞宁唇角若有似无勾起,捂着心口往旁边侧了侧,“不必,是世叔。”

忌女张大嘴巴,震惊,“是慕老爷??!慕老爷回来了??!”

林瑞宁越过小丫头的头顶,桃花眼不自觉微弯,眸底漾开浅浅笑意。

他微微垂首,温润行了一礼,“世叔。”

男人已换了一身衣裳,玄色锦衣肃穆沉稳,挺括华贵,包裹着伟岸硬实身躯,宽肩长腿,比例极好,翩翩矜贵风姿,天潢贵胄也不过如他这般罢。

步履沉稳走到小哥儿面前,丹凤眼蓄了满得几近可化成水滴出来的温柔,“瑞宁。”

他幽深视线,在哥儿身上停留许久。这里并无旁人,因此目光不再克制,放肆的看过哥儿的每一处。

从晕着粉色的白皙脸颊扫过,是含笑低垂的桃花目,沁了细密薄汗的小巧鼻尖,浅浅微勾的淡色唇角,染红似粉玉的精巧耳垂,以及……纤细雪白脖颈上微突起的小小喉结。

喉结旁的雪白肌肤上,竟还生了颗小小的黑痣,令人心动神摇。

裘牧霆忽觉喉咙干渴,嗓音沙哑低沉,“瑞宁着藕粉,很好看。”

林瑞宁一头如瀑长发已干,柔顺披散垂落腰际,粼粼似绸缎,抬头轻笑,“世叔谬赞。”

忌女拿着惟帽站在一旁,低垂脑袋,只盯着自个的鞋面,并不敢乱看,小脸通红。

救命,她又胡思乱想了……欢客,头发,少爷,慕老爷……

啊啊啊!

少女狠狠敲脑袋:放肆,快停下来,莫要再想了!

“瑞宁先去束发罢,那位大夫,我已为瑞宁寻来,此刻二位……岳父,正在正厅与他品茗,瑞宁之心疾,该是有得医的。”

林瑞宁微讶,连慕怀舟称他爹与小爹做岳父都忘了反驳,只看着男人道,“世叔果真将他找来了?定是费了一番心思罢?”

他蹙眉,“商十说,那位神医去了无人之境,凶险异常,我写了书信给世叔,便是想劝世叔莫去,难道世叔不曾收到我的信么?”

裘牧霆眸底缱绻,似叹息般,“瑞宁心有疾,每每发作,痛在你身,怀舟定更痛百倍。”

林瑞宁耳根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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