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亚瑟的法国同行(4K6)
伦敦一号,威灵顿私宅,阿普斯利宅邸。
威灵顿公爵靠在鲜红的天鹅绒沙发椅上,打量着面前穿戴整齐警官燕尾服、头顶黑礼帽、戴着一尘不染白手套、腰间挂着警官刀的亚瑟。
头发花白的威灵顿公爵指尖敲打着桌面,开口道:“你看起来精神状态不错啊,小伙儿。”
亚瑟只是笑了笑:“如果您是几天前把我叫过来,那我就不是这副表情了。”
威灵顿喝了口茶:“是吗?不过也对,你从前同我和皮尔走的太近。辉格党上来后,那些看你不舒服的人免不了是要收拾伱的。不过看你这副样子,这是平稳渡过危机了?”
“算是吧。”
亚瑟也不想隐瞒自己与辉格党的关系,毕竟对于威灵顿公爵这种人来说,完全犯不上专门针对他这种小虾米。
按照亚瑟对于世界的理解,乞丐与百万富翁很少会相互妒忌,乞丐只会妒忌收入更高的乞丐,百万富翁也是同理。
大家都喜欢和同级别的对手过招,如果越级打怪,要么是走投无路者的逼不得已,要么就是自不量力的神经病。
亚瑟道:“这次辉格党上来,我本来就快完蛋了。但您应该知道,我是伦敦大学毕业的。而新任大法官布鲁厄姆勋爵又正巧是伦敦大学的校董会主席,我从前还去旁听过几次他的讲座,他对我的印象还挺不错的,所以这次就顺手把我给保下来了。”
“布鲁厄姆?”
威灵顿一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恍然道:“我倒是差点把他给忘了,那个性格古怪的律师,他那个臭脾气你居然能和他搞好关系,这也算是不容易。不过你的运气也确实不错,辉格党正好是在先王乔治四世去世后上台,如果先王没去世,布鲁厄姆说什么也不可能得到大法官的位置。要知道,先王对于布鲁厄姆帮卡洛琳王后打赢离婚官司的事情可是一直耿耿于怀的。”
说到这里,威灵顿话锋一转:“不过,今天过来见我的是你。苏格兰场是打算把我在伦敦会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都交给你了吗?”
亚瑟闻言,打趣道:“希望您别因此生气,伦敦会议的另一位英国代表外交大臣帕麦斯顿子爵的保卫工作是由罗万厅长亲自负责的。由我来负责您,级别可能是低了点。”
一旁的红魔鬼听到这话,止不住偷笑道:“喔!亚瑟,你这个小混蛋。你这是打算把罗万往死里整啊,辉格党那边给他埋雷还不算,转过头又在托利党这边给他下绊子。”
果不其然,威灵顿听到这话,一挑眉毛道:“呵!罗万这见风使舵的能力可是够强的呀。不过也随便他了,反正我这次只是以顾问身份列席会议,按照法定程序来说,帕麦斯顿的保卫级别是应该比我高一点。”
亚瑟微笑着俯身道:“以您的广阔胸襟果然是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可您虽然不在意,作为安全负责人的我还是有必要对阿普斯利宅邸内外的地形环境进行详细调查,以确保会议期间不会出问题。”
威灵顿听到这话,站起身用手指敲了敲自家的铁窗户,自嘲似的开玩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调查的,你瞧瞧这窗户,简直结实的不能再结实了。《泰晤士报》上不是说我整个身子都是铁打的吗?想刺杀我这个铁公爵,随便弄几颗子弹恐怕是行不通的。
不过你要调查情报就调查吧,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打仗之前对于地形、兵力、部署、天气一无所知,总会让人感觉心里没底。对了,这次伦敦会议,你没事的时候可以去和负责法国大使塔列朗安全工作的弗朗索瓦·维多克先生好好聊聊。
但就警务情报工作来说,他管辖之下的法国‘安全旅’可以称得上是目前全欧洲做的最出色的。如果你能从他那里学来一招半式,相信会对你的工作能力提升有帮助的。”
安全旅?
亚瑟一听到这个组织的名字,立马就明白了威灵顿公爵是什么意思。
其实论起成立警察组织的时间,法国要远比英国更加靠前。
早在1667年的时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便下令成立了巴黎警察局,只不过由于巴黎警察的执法风格过于暴力,所以在早期的时候几乎很难把法国警察和军队区分开来,甚至于当时巴黎警察的最高长官挂的也是警察中将的军衔。
而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警察局被改组为巴黎警察总局,拿破仑称帝后,又改组为大巴黎警察厅,他们的执法风格和职责范围也逐渐向现代市政警察靠拢。
但虽说巴黎警察正在逐渐变得文明,但他们的历史传统毕竟摆在那里,就算是变得文明也只是相对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巴黎警察依旧是奉行着枪比嘴好使的硬道理。
也正因为他们恶名在外,所以就连亚瑟这些巴黎警察的英国同行们也连带着受到了影响。
在苏格兰场成立之初,伦敦市民几乎是把他们同镇压、暴力、血腥等名词划等号的,这也是苏格兰场一线巡警日常巡逻经常遭遇袭击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不论如何,现如今的世界,像是英国、法国这样自我标榜为世界榜样的国家,都希望尽可能少的动用暴力手段,并尽最大努力弥合国内矛盾,毕竟谁都不想在自家地盘上演一次大革命。
而巴黎警察厅为了能够使自己最少在明面上看起来文明一点,各种歪点子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早在亚瑟向皮尔爵士提出建立LPS的十几年前,在这方面颇具创造能力的法国人就已经率先开展了国内安全情报工作的实践。
而威灵顿公爵提到的弗朗索瓦·维多克便是大巴黎警察厅情报部门的创始人与负责人,这位工作能力超群,为大巴黎警察厅立下赫赫战功的老特务拥有着一份相当傲人的履历。
维多克先生14岁在一次剑术对决中失手杀人,只能逃离家乡。改头换面后只身来到巴黎,却同一个法国女演员早恋,但这段姐弟恋最后并没有太好的结果,还把维多克先生的钱给花了个干净。
正好此时法国大革命爆发,于是维多克先生又趁势混进了军队,一开始他的表现也算是不错,在头半年的战斗中表现十分英勇。
但很快,爱出风头、不服管教的性格却又让他惹上了大麻烦,他向一位处处与他作对的军官提出决斗,但却遭到拒绝。
不服气的维多克于是便直接拔剑偷袭,在1V15的战局中,他成功干掉了两名军官,并在被制服后喜提绞刑。
行刑前,向来大胆的维多克先生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高强武力,带领广大狱友越狱,一路哼哧哼哧的逃回了老家。
他那个倒霉老爹在得知了儿子这些年来的经历后也被震慑住了,他只能拍着儿子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嘱咐道:“你这样的,早晚得横死街头。还是赶紧结个婚吧,好歹先给咱们老维家留个种。”
维多克也老实的听从了父亲的建议,找了个家乡姑娘结婚。
可喜可贺的是,维多克结婚没几个月,媳妇儿就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但是维多克抱着孩子,却怎么琢磨怎么觉得不对劲。
不对呀,人家不都怀胎十月吗?为什么我儿子六个月就生了?难不成是天赋异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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